2018年起,廣東要逐步完善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并進行動態更新;在2018年年底前,廣東地級以上市要開展1項以上工業污染地塊環境調查、風險評估和治理修復試點示范工程……這是近日正式實施的《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的規劃(2017-2020年)》中提出的。
土壤污染是中國生態環境面臨的重要挑戰之一。廣東同樣面臨土壤污染的挑戰,尤其在珠三角、粵北山區礦山及城市周圍區域,礦區和重污染企業周邊的污染較為嚴重。為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廣東省環保廳近日出臺實施關于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的規劃(2017-2020年)。
規劃提出,2018年年底前,廣東要完成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與地塊污染風險初步篩查,并逐步完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目錄庫。2020年年底前,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規劃從加快建設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庫、實施農用地土壤分類管理、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加強礦山和尾礦庫環境監管、強化工業園區環境監管、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環境整治、提升污染治理與修復能力等方面提出七大重點任務。
在實施農用地土壤分類管理中,規劃提出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2020年年底前,建立分類清單,數據上傳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并定期對各類別耕地面積、分布等信息進行更新。對于重度污染耕地實行嚴格管控,于2018年年底前選擇部分城市重度污染耕地集中連片的鎮(街道),開展受污染耕地嚴格管控試點,重點在種植結構調整、治理與修復、農產品安全監管等方面進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