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通報2017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復查情況。天津、沈陽、寶雞等24個國家節水型城市通過本次復查。
通報稱,受查城市普遍將節水型城市建設作為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提升城市品質、轉變生產生活方式、促進減排和資源能源節約的重要舉措,加強領導,強化管理,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強化規劃引領和制度落實。制定了中長期城市節水規劃,實施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非居民用水定額管理、階梯水價等制度,創新合同節水管理,落實水效標識管理制度。
結合有關重點工作推進城市節水。結合景觀補水和城市水生態修復,因地制宜推動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利用。
實施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天津、紹興等城市積極開展城鎮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提高管網信息化、精細化管理水平,降低管網漏損。
實施全民節水行動。積極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和小區,利用世界水日、全國城市節約用水宣傳周等廣泛宣傳,調動各方面節水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同時,在復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一是個別城市對復查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備審復查材料不規范、不全面,經責令整改并進行了二次審核后方獲通過;二是部分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再生水利用等指標尚未達到《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目標要求;三是部分城市節水管理能力建設有所弱化,缺乏必要的資金投入,節水基礎制度落實有待進一步深化等。
兩部委要求,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計劃,多措并舉,完成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全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等“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推動城鎮節水工作再上新臺階。各省(區)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要督促相關城市認真研究復查專家組意見和建議,逐項落實,切實發揮國家節水型城市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