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又出新聞了。不過和中石化“天價茅臺”不同,這次出事的不是茅臺酒,而是出產茅臺酒的茅臺鎮。
據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報道,為了打造“中國第一酒鎮”的品牌,茅臺鎮政府決定把古鎮繁華的商業街環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街上所有商鋪都必須賣當地產的白酒,不賣酒的商鋪則要立即搬走。
為了實現這一宏偉目標,茅臺鎮政府雷厲風行, 5月1日貼出通知,要求商戶于5月3日前便必須完成搬遷。對于那些猝不及防而來不及按時搬遷的商戶,鎮政府言出必果,派出“執法”人員,干擾經營、打砸門店、沒收貨品。以其態度之蠻橫、出手之狠辣,如果不是身穿制服,很少有人會相信他們是政府工作人員。
而且,對強制拆遷所及的商戶,茅臺鎮政府既無異地安置計劃,也無補償承諾。這也就意味著,無論被拆遷商戶受到多大損失,都得不到政府任何補償而只能獨自承擔。這一切絕非商戶或媒體的主觀猜測,而是有現場指揮強拆的茅臺鎮副鎮長袁仁濤親口證實。
實際上,這位副鎮長在央視鏡頭前的第一個亮相就足夠震撼:“打亂老子的規劃,拖延我們好長的時間了……再來影響,涉及犯法的馬上帶走。”
此后面對央視記者的采訪,這位副鎮長雖然沒有再以“老子”自居,但其將茅臺鎮視其為“治下”,將其治下百姓視為“子民”的“牧民”觀念,仍然難以遮掩。在他的表述中,鎮政府的決定,當然代表了茅臺鎮大多數百姓的利益,少數商戶的利益,卻是在所不計;如若違背鎮政府意志而拒絕搬遷,則便視同“違法”。在這樣的思維邏輯中,所謂“依法行政”就蛻變成了“依政府意志行政”,而對在強行推進政府意志過程中受到損失的商戶不安置、不賠償,也就變得順理成章且有“法”可依。
對這樣的官員再講一次什么叫以民為本,什么叫依法行政,什么叫權力的邊界,什么叫尊重公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無異于對牛彈琴,也有辱改革開放30多年來,黨和政府在建設現代政治文明方面所做的努力。但是,即使冒著智力和精力都再次受辱的危險,輿論仍然不得不對那位副鎮長的蠻橫邏輯予以譴責,因為必須譴責的不僅是一位名叫袁仁濤的副鎮長,更是他的言語和行為體現出的一種權力思維,一種打著為民做主的旗號而強行推進權力意志的危險邏輯。這種邏輯,已經在“茅臺”身上高度凝聚,以致形成了經典的標本。
近年來,一邊是茅臺酒價格的不斷飆升,“茅臺”日益與官商兩界的奢靡之風建立起密不可分的聯系,中石化的“天價茅臺”,不過作為極端的案例,讓公眾的不滿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另一方面則是茅臺集團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在茅臺鎮及其所屬的懷仁市要地得地、要水得水。在當地媒體的報道中,茅臺集團的擴張過程被描寫的充滿詩意:“茅臺美酒誕生之地,理應是風格優美、布局精致的東方酒鎮。當地人更愿意向來訪者描述他們心目中茅臺鎮應有的模樣——整潔、有序,充滿東方酒文化的神韻……關于她的未來,人們愿意用更美好的詞匯去描繪。”、“今天,站在茅臺總部大廈頂層的天臺上放眼望去,以前雜亂無章的居民住宅消失了一大片,而在一片片瓦礫堆上,一座更加現代化的茅臺酒廠廠區正在孕育。”但遺憾的是,強行推進“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的暴戾過程,卻讓人看不到一絲當地媒體筆下的詩意;有著袁副鎮長和他手下的“執法”人員,誰也無法再相信當地媒體“務實陽光歷史性工程,茅臺鎮搬遷安置好無上訪”的浪漫描寫。
茅臺酒是茅臺鎮乃至懷仁市的一座金礦,當地政府對其著力扶持、深入開發,本在情理之中,但這種生產、消費兩端都與權力高度纏繞、相互勾兌的格局,卻可能在茅臺酒香日益遠播的同時,卻把“茅臺”這個積淀了復雜歷史和情感的文化概念,釀成百姓情感中的一杯“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