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清華大學教授、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城市化委員會委員蔡繼明日前撰文《鄉村振興離不開新型城鎮化》強調:鄉村要振興,但是離開了新型城鎮化,離開了土地制度改革、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地流轉和土地經營規模的擴大,單純就鄉村講鄉村,就會重蹈過去的覆轍。
全文如下:
“鄉村振興戰略”是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七個發展戰略之一,而在其他六個以往已經提到的發展戰略中,并沒有包括自中共十八大以來一直強調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然而,脫離新型城鎮化戰略而獨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恐怕會收效甚微。
眾所周知,三農問題始終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村人地矛盾。中國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最近幾年雖然有所降低,但很大一部分是農民工的務工收入所做的貢獻。中國現有2.8億農民工,至少一半已經被國家統計局算作城鎮常住人口,他們的收入平均在3000元以上,如果把他們的收入算在城鎮居民里面,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一定是擴大的。而國家統計局實際上是把農民工寄回或帶回家去的收入算作了農村居民的收入,這樣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就縮小了。
另外,盡管到2020年扶貧攻堅任務會如期完成,但中國目前貧困線是以2011年2300元不變價為基準,2016年約為3000元,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約相當于每天2.2美元,略高于世界銀行1.9美元的貧困標準。考慮到中國2020年實現全面小康,將成為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若應參照2.5美元/人/天的較高貧困標準,則中國貧困人口規模無疑將大幅度增加。所以說,農村扶貧脫貧永遠在路上。
農村貧困的根本原因就是農業勞動生產率過低。
從中國人口與產業結構的失衡來看,2017年第一產業即農業的增加值只占GDP的7.9%,但是農村人口按照常住人口算還有41.48%,若按照戶籍人口,還有57.8%,至少1/3的勞動人口還在農村就業,這說明中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遠遠低于第三、第二產業。
中國的糧食單產,以2014年為例,按實際耕地面積計算的糧食耕地單產440公斤,只及氣候生產潛力相近的日本、荷蘭20世紀60年代初中期,英國、法國、韓國70年代中期以及德國80年代中期,美國90年代初期的水平,而且也只相當于中國農業大學提出的單產潛力的36%。以農業就業人數和農業增加值來衡量,中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只及2006年高收入國家的9.9%,歐元區國家的11.8%,日本的14.4%,美國的41%。
要解決三農問題,一定要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而農業勞動生產率低的原因就是人地矛盾。中國農村的農地經營均額異常狹小,20億畝耕地由2.2億農戶平分,大概每戶8.7畝,這在全世界屬于超小規模。和超大規模的澳大利亞相比,是1:7043,和大規模的加拿大比,是1:563,和中等規模的歐盟相比,是1:56,就是和小規模的國家日本比,是1:10。要解決三農問題,一定要減少農民,讓大量的人口從農業就業轉變為非農業就業,并從農村居民轉變為城市居民。
中國為解決三農問題,最初走的是離土不離鄉的工業化道路,實踐證明這條路已經走到了盡頭。當改革開放的中心從農村轉移到城市,大量鄉鎮企業破產、倒閉,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就要向城市轉移,由此中國開啟了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在2005年也就是12年前,國家又提出了新農村建設的戰略。我認為新農村建設對于三農問題的解決是治標不治本的,因為20字方針,即“發展生產、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沒有一個字涉及土地制度,沒有一個字涉及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型,更沒有一個字涉及城市化。離開了這三點,談三農問題的解決,都是不可能的。正因為如此,在推出新農村建設三年后,中央不得不承認:農村仍然落戶,農業基礎仍然薄弱,農民增收仍然困難!
那么,2017年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如何行之有效呢?
我們首先看一下鄉村振興戰略與新農村建設戰略的異同。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村文明、治理高效、生活富裕”。顯然,這里的“產業興旺”,相當于新農村建設的“發展生產”,“生態宜居”相當于新農村建設的“村容整潔”,“鄉村文明”跟新農村建設的提法一樣,“治理高效”,相當于新農村建設的“管理民主”,“生活富裕”,相當于新農村建設的“生活寬裕”。如果僅從這前后20字的對比來看,鄉村振興戰略與新農村建設戰略只有量的提升,沒有質的差別。
進一步分析可以看出,鄉村振興戰略與新農村建設戰略最大的不同就是強調要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尤其是最后一點,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如前所述,中國農村戶均8.9畝地,目前達到50畝以上的農戶,全國只有350萬。日本的農戶已經達到了平均100畝,我們要達到100畝的適度規模,2.2億農戶的90%都要轉移出來,留下2000萬農戶就足矣。這在短期內雖然不可能,但應該成為我們長期努力的目標和方向。因此,鄉村振興戰略一定要與新型城鎮化戰略同步實施。
也許有人會認為,之所以要搞鄉村振興戰略,就是因為我們人口太多了,到2030年預計要達到15億,城鎮化率即使達到70%,農村還有4.5億,怎么能成為被國家遺忘的角落。這不得不引起我們思考,到底是由于我們的城鎮化不可能達到那么高,因此必須實行鄉村振興戰略,還是由于我們人為抑制了城鎮化進程,才使得即使到了2035年城鎮化率達到70%的時候,還有那么多農村人口?我們需要反思,到底哪個是因,哪個是果,雙輪驅動里面,到底哪個是主動輪,哪個是輔動輪?
下面看一看2017年中國的城市化現狀。雖然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了58.52%,但是這個速度并不能說很高,沒有理由自豪地說用30年完成了英國200年、美國100年和日本50年走過的城鎮化進程。從絕對水平看,目前中國按常住人口計算的城鎮化率與全球平均水平大致相當,但低于美國82.9%、德國74.2%、日本92.3%、俄羅斯74.2%、巴西85.1%、南非62.9%的水平。從相對發展速度看,中國近30年處在城鎮化率從30%到70%的世界城鎮化加速期,我們不能用加速期的速度與處在城鎮化率30%以前的慢速期的國家相比。如果我們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算到2017年,在這68年時間里,中國的城鎮化速率無疑是非常低的,我們沒有辦法和日本比,也沒有辦法和韓國比,更沒有辦法和中國臺灣地區比。
不僅如此,中國的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的城鎮化率差了16.32個百分點,也就是說2.72億沒有城鎮戶口的農民工和他們的家屬是被城鎮化的,在醫療、就業、教育、社會保障以及住房等等方面并沒有真正享受一個城鎮戶籍人口的待遇。
另外,中國的城市化率是遠遠低于城鎮化率的。城市化率計算的是658個城市常住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城鎮化率計算的是658個城市常住人口加上2萬個鎮的2億多鎮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如果從城鎮化率里面扣除了2億鎮民,我們的城市化率只有42%。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說,中國的城鎮化都不是水平高了,而是低了,都不是快了,而是慢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的目標,2020年達到60%,這仍然是按常住人口計算的。戶籍人口城鎮化最近幾年每年增長1000多萬,但是絕大部分是來自整建制的轉移,也就是把一個縣改成一個市,把一個鎮改成一個區,把一個鄉改成一個鎮,把一個村委會改成了居委會,這些農村人口一下子就變成了城鎮戶籍人口。實際上中國真正的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恐怕比官方公布的數據要大打折扣。
那么,我們目前的做法是不是順應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和城鎮化發展的客觀歷史的要求呢?很遺憾,一些做法是在逆市場化配置人口與土地資源。根據聯合國公布的數據,近60年來世界城市化的發展都是人口在向特大、超大城市集中,但中國城鎮化更多是優先發展小城鎮,嚴格控制特大、超大城市的發展。“十三五”期間北上廣深以及天津,都定出了人口發展的上限。國土部也嚴格限制500萬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的供給。
從2016年的數據可以看出,年度進城務工農民的數量已經在減少,上海非戶籍的人口也已經在減少。看一下中國的城鎮化率,從1996年到2000年達到最高點,現在逐年下降,這是不正常和令人擔憂的現象。因為中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58.5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42.2%,如果把作為二者之間差額的2.72億沒有城鎮戶口的農民工和他們的家屬按照城鎮戶籍人口的標準打7.5折,在把2.2億左右鎮民按市民標準打7.5折,我國真正的城市化率大概也只有42%左右,本來處于城鎮化加速發展期,但現在城市化速率卻在降低,農民工不愿意進城,農民工進城的數量在減少。這樣下去,我們的工業化何時才能最后完成、農業現代化何時才能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何時才能建成?
不僅如此,計劃行政控制土地,特別是人為控制特大超大城市土地的供給,必然導致大城市的房價十年九調,越調越高,以及東西部之間人口和土地資源錯配。從2008年到2016年,西部的人口向東部轉移,每年大概6000萬,但是,每年新增建設用地的供給從2003年開始,則由東部向西部傾斜,由29.6%提高到了60%,相應地,東部新增的城鎮建設用地降低到40%,這是造成東部房價上升,西部鬼城叢生的重要原因。
所以,我要再次強調的是,鄉村要振興,但是離開了新型城鎮化,離開了土地制度改革、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地流轉和土地經營規模的擴大,單純就鄉村講鄉村,就會重蹈過去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