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副主任、城市化委員會委員涂圣偉日前撰文《加快釋放農業要素配置紅利》 ,重點闡述了要從根本上解決當前農業結構性問題需要做好要素配置,走出農業長期拼資源拼消耗困境亟須優化要素配置,釋放農業要素配置紅利為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
全文如下: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黨中央在全面分析我國農業發展階段性特征和農產品供求主要矛盾的基礎上,給出的破解“三農”發展難題、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治本良方。加快深化農業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優化農業要素投入結構,不僅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破題的關鍵,同時也蘊含著巨大的戰略增長潛能和發展紅利。
從根本上解決當前農業結構性問題需要做好要素配置這篇文章
2004年以來,中央接連出臺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構建起一套針對性強、含金量高、惠及面廣的農業支持政策體系,農民在提價、增產和國家補貼中獲得多重實惠,但農業發展同時陷入了“一個現實悖論”,即出現產量、庫存量、進口量“三量齊增”奇怪現象,大量增產的同時大量進口、庫存大量積壓;主要農產品國內外價格持續倒掛,國外農產品沖擊不斷加大,我國小規模、高成本農業難以為繼。
要從根本上解決當前農業面臨的結構性問題,使農產品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讓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關鍵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終目的是滿足消費者不斷增長的對優質農產品和農業多功能的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根本途徑是多要素聯動深化農村改革。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主線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關鍵在加快以土地為核心的要素市場化改革,只有扭住這一“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關鍵節點不松手,盡快優化農業要素投入結構和組合方式,才能從本質上提升農業供給質量和效率。
走出農業長期拼資源拼消耗困境亟須優化要素配置
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時間,受二元分割制度阻隔,我國城鄉之間公共資源呈非均衡配置,生產要素無法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制度放活和技術進步,城鄉之間要素流動和交換明顯增強,土地、勞動力和資本要素投入呈現非對稱性變化,農業要素組合關系總體優化。
一是人地緊張關系總體緩解。農村勞動力外流,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長期以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勞動土地關系得到改善,但這一過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改革開放至1990年代初,二者比例關系趨勢下降,這一局面直到農村勞動力大規模流動即“民工潮”出現開始扭轉,2000年后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進一步加快,二者比例關系才得到持續優化。
二是單位土地資本投入在2000年左右出現拐點性變化。改革開放后的十多年間,農業單位土地資本投入長期處于徘徊狀態。進入新世紀后,單位土地資本投入才出現比較明顯變化,這與國家持續加大對農業農村投入有較大關系。2000—2006年,我國財政支農資金從1231.5億元增加到3173億元,其中農業基本建設支出從414.5億元增加到504.3億元,年均增長3.3%。
三是勞均資本積累在2004年后出現較為快速的增長。改革開放后一段時期,我國農業勞均資本積累長期處于徘徊狀態。新舊世紀交替之際,在經歷了一個農業勞動力外流與資本投入增長的逆向變化過程后,勞均資本出現較快增長,農業資本加速深化。
盡管農業要素組合關系總體優化,但由于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相對滯后,我國農業要素投入結構和配置效率改善仍受到較大影響。特別是土地制度改革進展緩慢,資本、技術等要素下鄉面臨諸多障礙,導致農業要素投入出現“兩個逆向變化”,即剩余勞動力退出與資本、技術等要素的進入不同步,高素質農業勞動力轉移與新型經營主體的成長不同步。由于現代生產要素對傳統生產要素替代不充分,農業發展只能長期拼資源、拼消耗,一些地方耕地粗放經營甚至撂荒現象不斷加劇,導致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難以大幅提高。
上述現象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農業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滯后,城鄉要素無法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
一是地權不穩定造成土地無法充分流轉。目前我國農村土地產權關系沒有根本理順,農村土地無法高效流轉,流轉交易成本過高。雖然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但很多地區沒有落實這一政策的具體措施,土地流轉合同大多以二輪承包期為限,由于合同到期后相關權益沒有明確規定,農業經營主體投資積極性受到一定影響。
二是勞動力不完全退出與高素質勞動力不充分進入。近年來,國家持續加大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但總體看新型職業農民培養速度趕不上高素質農業勞動力轉移速度,農業勞動力整體素質下降,農業兼業化、副業化趨勢加重。據相關調查,我國農村接近60歲或者達到60歲的勞動力已經占到多數,而留鄉的勞動力中,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勞動力占比較小。
三是社會資本參與現代農業建設的門檻較高。在馬克思經典作家看來,要徹底改造傳統小農業,必須對農業生產和生產過程持續追加不可或缺的資本要素。近年來,政府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現代農業建設,但社會資本進入農業的門檻依然較高,對資本下鄉的土地、金融、用工等方面的服務仍十分薄弱,資本下鄉面臨的用地難、融資難、用工難等突出問題。
四是農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發育不健全。國內外事實證明,市場作用的有效性與其完善程度成正比,而市場作用的有效性又直接決定和影響生產效率。我國農產品市場體系還不健全,農村要素市場發育還比較遲滯,要素自由流動受到較多限制,影響了市場價格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
釋放農業要素配置紅利為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
當前我國正處在農村改革攻堅克難、農業爬坡過坎的關鍵階段,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現代化,必須盡快扭轉農業要素投入結構失衡和配置扭曲的局面,釋放農業要素再配置潛能,激發農業農村內生活力。
優化農業要素投入結構,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重點應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土地制度改革力度,加快釋放土地要素。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要素,也是當前制約要素配置效率提升的關鍵。近年來,我國加大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力度,但與社會期待存在一定差距,應加快明晰土地產權,盡快完成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在符合條件的地區,加大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性退出、宅基地使用權有償退出等探索力度。同時,積極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加快發展土地金融,推進土地資本化運營。
二是加強農業勞動力職業化建設。圍繞提升農業勞動力職業化、組織化水平,創新培訓方式,加大對有意愿、有文化基礎農民的培訓,使之成為新型職業農民;重視現代農業產業工人培訓,加快培育一支適應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產業工人隊伍,夯實農業產業化人才基礎;結合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需求,加大農民工返鄉創業支持力度,積極引進一批高素質、高技能人才,提高農業勞動力素質。
三是積極引導社會資本下鄉。盡快推動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政策落地生根,拓寬社會資本參與現代農業建設的領域和范圍。在落實好“三個不得”的前提下,逐步消除對工商資本下鄉的部分歧視性政策,降低進入門檻;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加強租賃農地事中事后監管,加大“非農化”的懲處力度,探索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流轉糾紛解決機制等;健全社會資本下鄉服務體系,著力解決資本下鄉用地難、用工難、融資難等問題。
四是健全農產品和要素市場體系。從保障市場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著手,進一步健全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市場體系,特別是加強電子商務等現代交易方式和手段的應用,提升農產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上市“最初一公里”組織化水平。加快培育農村要素市場,引導各類要素有序流轉交易,促進資源資產化資本化,實現有效盤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