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首批圍填海專項督察中發現的問題,國家海洋局采取“史上最嚴圍填海措施”。其中,禁止渤海海域的圍填海,禁止通過圍填海進行商業地產開發,圍填海形成的、長期閑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歸國有。
以圍填海專項督察為第一批海洋督察重點
南都記者注意到,《海洋督察方案》印發后,國家海洋局將圍填海專項督察列為首批海洋督察重點。
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山青在回應南都記者提問時指出,之所以以圍填海專項督察為第一批海洋督察重點,一方面是因為圍填海問題社會關注度高,通過督察能真實客觀反映圍填海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步采取相關措施提供依據;另一方面,圍填海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沿海用地緊張,為沿海基礎設施建設、新興產業集聚區、重化工基地、裝備制造基地等提供了承載空間。但同時,不合理的圍填海和違法的圍填海也給海洋生態環境、海洋開發秩序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禁止渤海海域的圍填海
針對圍填海過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林山青指出,結合督察整改工作,國家海洋局將聚焦“十個一律”“三個強化”,采取“史上最嚴圍填海管控措施”。即:違法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圍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非法設置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關閉;圍填海形成的、長期閑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歸國有;審批監管不作為、亂作為,一律問責;對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現行用海政策的圍填海項目,一律停止;通過圍填海進行商業地產開發的,一律禁止;非涉及國計民生的建設項目填海,一律不批;渤海海域的圍填海,一律禁止;圍填海審批權,一律不得下放;年度圍填海計劃指標,一律不再分省下達;堅持“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強化生態修復;以海岸帶規劃為引導,強化項目用海需求審查;加大審核督察力度,強化圍填海日常監管。
全國海洋督察辦公室主任、法制與海島司司長古嫵稱,下一步國家海洋局在督察中會將上述問題列為對地方政府在整改問責中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