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近日,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表示,備受關注的《統計是一門科學──一個統計人對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思考》只是個人觀點,不代表國家統計局的觀點,而且在統計口徑和計算方法上存在問題。
新華網北京5月12日電 題:如何正確認識和科學計算居民居住支出——訪國家統計局總統計師鮮祖德
記者王希
新華社記者12日就如何看待和科學計算居民居住支出等問題采訪了國家統計局總統計師鮮祖德。
問:最近各方面對“居住支出”這件事議論很多,您認為究竟是什么原因?
答:表層的原因是大家甚至個別統計人員對“居住支出”這個概念和口徑不太了解。深層次的原因是自有住房的消費分攤計算的方法和在什么層面上進行分攤的選擇問題,或者是說如何處理自有住房虛擬房租的計算問題。
我國現行統計中,涉及居民消費支出中的居住支出有兩個口徑,一是住戶調查中使用的居民居住支出口徑,主要是用來反映居民日常消費中用于居住的現金支出情況,主要包括水電燃料費、取暖費、租房房租、物業管理費以及裝修材料等支出費用,不包括購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的虛擬房租。二是國內生產總值支出法核算時的居民消費支出中的居住支出口徑,它除包含上述狹義口徑中的居住支出外,還包括自有住房分攤部分或叫虛擬房租。這兩個口徑的主要差異是自有住房消費的分攤或虛擬房租的計算。
問:現在買一套房子要花幾十萬到幾百萬,每月還貸的數額非常大,可是為什么消費支出中的居住支出卻不包括這筆錢?
答:我們注意到,這可能是大家最不理解或者說質疑最多的地方。
國際上一般都不把購建房支出全額直接一次性計入居民日常居住支出。這主要是考慮居民購建房支出金額較大,購建后要消費和使用幾十年,包含了幾十年的住房支出,如果一次性計入居住支出,會使居住支出數值波動過大,不能反映實際消費情況。
但是,這不是說這些錢就不反映在居民的居住支出中了。在統計上,居民購建房支出或者其購建房后形成的自有住房都要根據一次支出、分期消費的特點,按照一定方法將其分攤到若干年的居民消費支出中。
目前,國際上有兩種分攤辦法。一種是在住戶調查時就將自有住房以虛擬房租的形式直接計入當期居住支出之中。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直接在住戶層面反映全口徑的居住支出,但這要求每個記賬戶都能準確計算分攤購建房支出或計算虛擬房租,考慮到記賬戶的文化差異,這樣做并不容易。目前德國、荷蘭等國家采取的是這種分攤方法。
另外一種方法是在年度國民經濟核算時,將自有住房部分按一定方法和相應年限分攤到年度居民居住支出中。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采取這種辦法。
目前,我國采用的是第二種方法。這樣做的優點是在宏觀層面統一核定年度的全口徑的居住支出,避免了在調查戶層面一戶一戶地分攤所帶來的估算困難、估算的主觀性和數據的不可比性。但缺點是住戶層面的居住支出中沒有包含自有住房虛擬房租。
問:也就是說,“居住支出”有住戶調查層面和國民經濟核算層面的兩種指標、兩個口徑?
答:是的。按照我國目前的統計制度,住戶調查中的居民消費支出和居住支出不含自有住房虛擬房租,是個狹義口徑。國民收入核算中的居民消費支出和居住支出則包含了自有住房虛擬房租,這是一個廣義口徑。全面反映居民居住支出時要使用這個寬口徑。
根據《2010年中國統計年鑒》中核算資料計算,2009年城鎮居民含自有住房虛擬房租的月戶均居住支出為636元。
問:那么購建支出或自有住房虛擬房租是怎么算出來的?會不會低估?
答:自有住房虛擬房租計算或購建房支出的分攤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工作。目前統計界用的較多的有兩種方法,一是市場租金法,即按市場上同樣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價格估算自有住房的虛擬租金。二是成本分攤法,即將購建價值分攤到每年的居住支出中去。成本分攤方法估算的居住支出額可能偏低,因為自有住房建造成本一般遠低于現在的同類型住房市場價格。過去,由于我國租賃市場不發達,全國各地差異很大,國民經濟核算主要是以成本法核算為基礎,同時參考市場上同類住房的租金來估算。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住房租賃市場的發育,國家統計局在完善自有住房虛擬租金估算方面或購建房支出分攤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住戶調查辦公室,并在4個省市進行了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試點,目的之一是搜集系統、詳細的住房支出及租金數據,為最終過渡到用市場租金法計算自有住房虛擬租金創造條件。第二,在核算層面已經開始根據目前二手房市場情況,研究探索市場租金法以及與相關統計制度之間規范統一問題。相信隨著相關改革措施的推進,我國自有住房虛擬房租計算的問題會越來越健全。
問:通過您的介紹,我們了解了居住支出有兩個統計的口徑,那么,住戶調查的城鎮居民居住支出的數據是怎么算出來的?真實可靠嗎?
答:我國住戶調查的城鎮居民居住支出數據是采用抽樣調查方法取得的。
首先,全國共有城鎮住戶調查樣本65600戶,采用分層、多階段、隨機等距方法抽選。在調查現場要求畫住宅圖,然后從中隨機抽選調查戶。
其次,所有調查戶采用日記賬方法,逐筆記錄家庭實際發生的所有現金支出項目。
第三,數據采集過程受到嚴格監管。國家統計局數據庫統一保存每個調查戶收支數據,調查市、縣保存著每個調查戶記賬本,國家統計局定期抽查電子數據、賬本和調查戶,進行一致性檢查。調查戶若發現反饋數據與自己實際情況有出入,隨時可以給國家統計局反映情況。每個調查過程都是可復查的。
因此,總體看來,抽樣方法是科學的,數據填報是真實的,數據采集管理是嚴格的,居民支出的基礎調查數據是基本可靠的。
問:人們對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非議很多,還有一個原因是大家認為平均居住支出不能反映各地的不同情況,這方有什么改進措施嗎?
答:確實,統計上的平均數既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是可以簡潔地反映樣本總體的情況。比如2010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4300美元左右,平均預期壽命70多歲,這些都是非常有價值的數據。缺點是會抹平不同樣本的數值差異。大家議論的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首先是個狹義口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使用時要注意到口徑差異,最好使用廣義口徑來衡量居民居住支出。
其次,它是租房戶和自有房戶的平均。在2010年城鎮住戶調查樣本中,有80%以上是自有住房戶,而這些家庭是沒有房租支出的,即房租為零,而近20%的租房戶房租則比較高,不同的群體就會有不同的感受。
再次,它是不同城市、不同租戶之間的平均數。它的調查對象,既包括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的居民,也包括中西部的二、三線城市及小城鎮的居民。其中的租房戶,既包括商品房租賃者,也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其他類別。
2010年住戶調查的全國城鎮居民租賃公房戶月居住支出為342元,租賃私房戶月居住支出則為780元。從月租金看,私房月租金大約是公房的2倍多。
而在私房月租金的對比中,一線城市明顯處于高位。例如在北京、上海記賬戶中,2010年私房平均月租金在1500元左右,最高達到5167元。在西部五省記賬戶中,私房平均月租金在250元至400元。
在我們公布的居住支出數據,既有兩個口徑的數據,也有分省的數據,還有分城鄉的數據。今后我們在發布全國總體數據的同時,還要盡可能多增加一些分組數據,如不同收入層的居住數據。
最后,借這個機會向所有關心居住支出統計的社會公眾和廣大網友表示感謝。我們將一如既往地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積極主動地改進和完善包括居住支出在內的居民收支調查,以更真實科學全面地反映我國居民的收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