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大眾歡迎的支付方式——條碼支付今后將告別野蠻生長,變得有章可循。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規定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基于條碼的付款服務時,應取得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和網絡支付業務許可。還要求加強商戶管理和風險管理,不同條碼應有不同的生成機制、風險處理措施,所對應的交易驗證方式條碼和支付限額也各不相同,其中,使用靜態條碼支付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500元。
從2014年的虛擬信用卡產品和條碼(二維碼)支付被“暫?!?,到2016年支付清算協會試圖對條碼支付作系列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以及今天監管規范的正式到來,條碼支付在“從無到有”的成長過程中,基本折射出監管層對新事物“審慎包容”的態度。今天,出門不帶錢包,用手機掃一掃,“無現金支付”已經改變了很多人的消費習慣,被譽為“新四大發明”之一,但其中隱藏的問題也亟待矯正。首先,部分市場機構通過“一證下機”等方式違規發展商戶,加劇了套現、二清、外包管理不到位等收單亂象;其次,部分市場機構濫用本機構及關聯企業的市場優勢地位,引起“補貼大戰”“燒錢大戰”等,擾亂市場秩序;第三,條碼支付借助開放互聯網和非專業設備進行交易處理,帶來一定的技術風險。
從市場參與主體看,第三方支付的參與方分別是支付機構、商戶和消費者,而前兩個環節容易出現問題,特別是直接參與交易的商家環節,風險系數大,規范性還大有提升空間。條碼支付有兩類,一種是“付款掃碼”,指付款人通過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識讀收款人展示的條碼完成支付,用戶主動掃碼付款,俗稱“主掃”;另一種是“收款掃碼”,是用戶被動掃碼支付,俗稱“被掃”。其中,“主掃”面對的是靜態碼,容易給用戶造成損失;“被掃”指動態碼,相對來說安全程度較高。而新規正是從“靜態”和“動態”的區別切入,將靜態條碼的風險指數評為D級,每日額度為500元,動態條碼則分為ABC三級,設不同額度,其用意是鼓勵更多條碼從“靜態”轉向“動態”,從而提升整個行業的安全水平。
規范條碼支付不僅是規范一項業務,還從全行業的角度出發,將其納入當前的金融管理體系。其中,重點強調了幾個“回歸”:其一,回歸主體資格。監管層第一次從文件層面上承認了條碼支付的合規性,但也同樣表明,利用條碼進行支付以外的事情不合規,簡言之,持什么牌干什么事;其二,回歸清算體系。此前央行成立的網聯平臺要求斬斷“直連”模式,而通過將條碼規范化,這一點又被重申;其三,回歸收單本質。一些機構通過“直連”獲得大量客戶備付金,然后大打“燒錢戰”的現象,今后將有效減少;再就是回歸風控及自律管理本源,規范條碼生成和受理,加強商戶管理和業務風險管理,提升市場主體的自律性。
規范條碼是繼“直連”模式后再一次被監管的重點,體現了監管層的思路是一以貫之的,也是成體系的。第三方支付是一種極具創新力的事物,但它也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將其納入監管,不僅是為了促其合規,對整個行業和消費者來說都是一種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