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慈溪秦女士在某銀行取款22400元,銀行卻給了秦女士24000元。事后,銀行向秦女士討要額外的1600元,遭到秦女士拒絕。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將秦女士告上法庭。秦女士對此卻堅稱,銀行規定儲戶錢“離柜概不負責”,她也“離柜概不負責”。為此不少網友拍手稱快。
銀行規定儲戶錢“離柜概不負責”是霸王條款,又叫格式合同,屬不正當條款。但銀行霸道,顧客不能霸道,這屬于“以暴制暴”,最終折騰一番,該負法律責任的還是負法律責任。所以法院審理認定,秦小姐多拿了1600元,屬不當得利,應在3日內返還銀行1600元。
不少網友所以拍手稱快,其實也可以理解。網友并非不懂法,而是以此表達對銀行作風的不滿,可能就有網友受過銀行的氣。所以,“干得漂亮!沒錯啊,離柜概不負責!雙方都遵守多好。”這句網友的評論反映了一部分人對于此事的態度。
其實,民眾是包容的,也理解銀行工作不可能沒有失誤,但氣憤的是,“離柜概不負責”也就罷了,但要一碗水端平。銀行短了顧客的錢,可以不惜一切手段追要,分分秒秒都不耽誤,而銀行不小心多給了顧客錢,卻推諉扯皮漫不經心,讓顧客疲于奔波。顧客不光要為經濟損失付出成本,還要為此付出犧牲尊嚴的代價。所以,這一次銀行疏忽了,網友們拍手稱快,就是想要銀行也嘗嘗自己曾經拿不到款的滋味。
銀行方面表示,“其實現在很多銀行已經不提這個聲明了,但是在一些鄉鎮等地方確實還有這種提示牌。”但即使這個聲明全部都撤除了,如果銀行工作人員頭腦中的“霸王”觀念不消除,或許“離柜概不負責”的事沒有了,但一定還會產生一些新的幺蛾子。
在今天,隨著金融改革的推進,銀行已經不是原來的銀行,但“大爺還是原來的大爺”,現在來看,銀行也確實感到了危機感,那么銀行也得改變一下大爺作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