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是多數老人更愿意選擇的生活方式。為了生活便利,很多老人居住在位于城市中心地帶的老舊小區。但這類房子多為6~7層,建造時沒裝電梯,給老年人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給老樓加裝電梯成為各大城市的焦點話題之一。(央視新聞11月27日)
在上海,給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已經呼吁了20年,但就是推不動。2011年上海市政府決定把華怡園作為試點,希望探索一套老公房加裝電梯的可行性方案,但6年過去了,華怡園作為首個試點,到目前為止只建成了一號樓一部電梯,而其它三棟樓的老人們還在焦急地等待著。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到底難在哪里?就政府層面而言,上海已經解決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減少行政審批的環節。2016年,上海市多部門聯合出臺文件,將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審批環節從46個縮減到15個,相關程序減少到由4個部門審批。
二是費用負擔和財政補貼。2014年1月7日,上海市財政局對補貼標準進行了規定,政府按照加裝電梯施工金額的40%予以補貼,每臺最高不超過24萬元。上海市對電梯的補貼目前屬于全國最高。
問題出在小區業主的意見難統一上。在華怡園一號樓加裝電梯時,“首輪征詢”的通過率規定為兩個100%,這當然很難做到。后來,上海市將“首輪征詢”的通過率改為“小區全體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加裝電梯棟業主90%以上同意即可”“未簽訂改造協議的業主無激烈反對意見”。然而,有了最后一條,依然意味著只要有一個業主堅決反對,90%業主的愿望就會“泡湯”。
這樣的情況不僅是上海,北京也是如此。去年10月,北京在全市開展了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改造中發現,居住在老舊小區的居民普遍年齡偏大、收入偏低,對加裝電梯的需求非常強烈,而在全市能真正實現加裝電梯的老舊小區卻是鳳毛麟角。老樓加裝電梯之難,不是沒技術,不是缺資金,難在取得業主一致同意。目前往往是要求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才能加裝電梯,常常資金湊齊了,可一二層個別用戶覺得加裝電梯后噪聲擾民、占用公共空間,而且自己用不上,不出錢也不同意裝,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我覺得,當90%的業主贊成時,就應該維護大家的利益,不能因為個別人的反對而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當90%的業主同意之后,對于少數不同意的業主,可以不參加資金籌集,將來也不利用電梯,做到“既無責任也不享受權利”,豈不是一個公平的辦法?如果確實損害到少數人的利益,當然應該給予補償,補償的標準可以協商,也可以由政府部門協調,最終還可以訴訟解決。
到底需要多少業主的同意才能加裝電梯,現在的問題是如何理解法律。根據《物權法》規定精神,物權歸個人所有,不允許使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條款,從而確保個人財產不受侵犯。但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理解,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可加裝電梯。加裝電梯是否必然影響到所有業主的物權,是否需要100%的同意,需要更明確的法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