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執行首日,雖然大部分開發商都對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反應,但記者發現,與政策原文相比,部分樓盤仍有很多執行不到位的地方。業內人士表示,樓盤明碼標價對房價的調控作用如何,還要看后期的執行情況。(《生活日報》5月2日)
5月1日,是國家發改委規定各地商品房銷售實行“一房一價”的起始日,媒體也進行了密集調查,但從反饋的信息看,各地執行情況并不如人意。有些城市的開發商要么無視行政、沒有動作,要么為規避新政使出花招:有的通過“明碼高價”再打“折扣”,有的則以開賣毛坯“裸房”等方式以退為進。
“一房一價”政策,給房價調控再上發條,也讓公眾充滿期待,但在新政未出臺之前,“大嘴”任志強就潑過一瓢涼水:應對這一新政很容易,開發商可以先高報價申報,然后再打折優惠賣房,就會把價格調節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現在看來,除了任志強的“點子”被廣泛采用,開發商應對新政的辦法還有不少。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人曾把商品房限價政策比成一盤象棋,如果不能一招制勝,又沒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就會讓開發商有漏洞可鉆,讓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名存實亡。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新政實施的管理機關,但在目前,我國商品房銷售牽涉到很多管理部門,比如發改委、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工商部門等,價格主管部門能否管好這一職能交叉、頭緒繁多的工作,尚有待觀察。
除了監管能力,還有一個監管意愿問題。其實,早在幾年前,“一房一價”政策就已在部分城市推行,只是效果并不理想。4年前,南京市最早推行一房一價的售樓政策,但遭遇開發商各種形式的“圍攻”與化解,僅一年之后,政策就流產。去年4月,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繼出臺具體方案,要求商品房預售方案中必須包括預售商品房的價格及優惠幅度,一房一價對外銷售。但許多樓盤在網上,你根本查不到具體房源的價格,只有一個均價。試想,如果有關部門能夠認真落實監管職能,對違規開發商依照法規重罰嚴懲,政策早就會落地有聲、推而廣之,沒必要一次次做許多無用功。
事實上,房價新政,除了有開發商的阻力,地方政府也難辭其咎。對于一些地方來說,“控房價”將直接導致土地市場低迷和財政壓力加大,讓地方利益受損。去年以來,國家密集出臺房價調控政策,但每一項政策的落實,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致使國家有關部委馬不停蹄地召集會議、督查甚至約談地方負責人。如果一項新政出臺后,面臨的不是通暢的執行環境,而是消極觀望、倦怠甚至查找漏洞尋對策,再好的政策也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