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京報記者從人社部獲悉,日前,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通知,決定于11月至12月組織開展第十一次全國農民工工作督察。這次督察將涉及查處欠薪違法行為、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和在當地參加高考等政策。
6部門牽頭組成6個督察組
督察分為各地自查與重點督察兩種方式。其中,重點督察由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全國總工會6個部門(單位)牽頭組成6個督察組,分別對廣東、遼寧、福建、甘肅、安徽、重慶進行督察。每個督察組由牽頭部門(單位)的副部級領導帶隊,5個部門(單位)參加。
據人社部介紹,此次督察的重點,包括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推動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推動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等四個方面開展督察。
具體包括拓展農民工就業創業渠道、改進就業創業服務、完善和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擴大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覆蓋面、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情況;健全治欠保支長效機制、查處欠薪違法行為情況;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和在當地參加高考政策、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住房保障情況;進一步放寬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進城落戶條件、維護農民工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情況等。
督察結束后將進行整改
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對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逐步實現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落戶等方面均有明確規定。
其中,在工資報酬權益方面,意見明確,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原則。在經濟發展基礎上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推動農民工參與工資集體協商,促進農民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
在推動農民工逐步實現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落戶方面,意見提出,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隨遷子女開放,與城鎮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輸入地參加中考、高考的政策。
人社部要求,按照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督察工作要“突出重點、創新方式,促進農民工工作深入開展”的要求,本次督察采取實地訪談與問卷調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督促指導與調查研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督察結束后,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全體會議將聽取各督察組的匯報,向被督察地區書面反饋督察意見,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