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辦城函[2017]720號
遼寧省、江蘇省、山東省、湖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供水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的批復》(發改投資[2015]2266號),在山東濟南、江蘇南京、遼寧撫順、湖北武漢、廣東廣州、四川綿陽、陜西西安、新疆烏魯木齊8個城市建立國家應急供水救援中心。為加強國家應急供水救援能力配套設施建設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的安全使用、日常養護等,提高城鎮供水應急救援水平,我部組織制定了《國家供水應急救援能力配套設施建設要求》,現印發給你們,請指導督促本地區國家應急供水救援中心的相關建設單位及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加快建設進度,按時保質完成國家供水應急救援能力配套設施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7年10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1、國家供水應急救援能力配套設施建設要求 (2.56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