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今年,財政部已分兩批累計下撥2011年中央補助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437億元。其中,廉租住房補助資金117億元,公共租賃住房補助資金210億元,城市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110億元。
今年,財政部已分兩批累計下撥2011年中央補助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437億元。其中,廉租住房補助資金117億元,公共租賃住房補助資金210億元,城市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110億元。
5月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探望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設工地的建筑工人時,再次強調中央十分重視保障性住房建設。并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設要講規模,講質量,講配套。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估計,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的投資資金預計達到1.3萬億元。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2011年中央財政中保障性住房的補助資金為1030億元,比上年增加265億元。因此剩余的1.2萬億元左右則需要地方財政、銀行信貸、開發商等民間資金的集體參與。
據住建部人士分析,在這1000萬套中,除了經濟適用房約200萬套、棚戶區改造約400萬套外,400萬套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約需資金5000億元,是真正的資金難題所在。其來源包括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土地出讓收益的10%(約1000億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約四五百億元),其余則需要通過銀行貸款、社保和保險資金建立保障性住房基金等。
今年4月,各地陸續出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專項工作方案,其中不少根據去年財政部《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將現行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湖北規定要將保障性住房建設必要的資金納入預算,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或者出讓總收入的5%,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政策執行到位,這個比例只能提高,不能降低。這項政策的落實情況將與其他建設用地審批掛鉤。
河南省4月下旬公布的《河南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專項工作方案》還規定,安居工程項目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并適當減免電力、通信、市政公用事業入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