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從改革臨床試驗管理、加快上市審評審批、促進藥品創新和仿制藥發展、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加強組織實施等六個方面提出了三十六條具體意見。(中新社)
行政審批方面,《意見》強調優先審批,加快審批,降低研發成本,以此降新藥價格,更好的實現藥品的可及性;而在產權保護方面,這次也有大作為,探索建立藥品專利的鏈接制度,開展藥品專利期補償的試點,完善和落實數據保護制度。
這是三位一體的藥品知識產權保護,較之以往邁出了不易的一步。但技術壟斷時代,后發想趕超,幾乎短時是萬不可能的,在原研藥一時難以成為當下國內藥企主攻方向的情勢下,仿制藥突圍,也不失為一種曲線突進的現實選擇。所以,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還專門就此答問,怕產權保護會影響仿制藥生存空間。這其實是一種認識誤區。
藥品創新或者說仿制藥要進一步發展,首先就要突破這種思想關隘。產權保護,規范引導,有序競爭,保護期到,仿制藥上市,既鼓勵創新,也促進仿制。沒有產權保護的山寨橫行,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仿制之路,才是真正阻礙國產藥品有序健康發展,甚至根本上扼殺了原創研發之力。
當然,仿制藥或者說國產藥要迎來春天,除了這種淺層的認知障礙,還有很多需要破壁之處。比如,首先審批上要真正放開,不搞內外有別,不能再有此前那種疫苗斷檔,救命藥奇缺,卻卡著審批不放,不讓國外藥進來,而是干等國內替代品仿制藥上市。一等可能四五年,正常藥卻被炒出畸高天價。希望《意見》中一視同仁,加快新藥上市,既要有新藥,還要讓民眾“用得起新藥”的精神能夠嚴格落實。
再者,仿制藥質量和療效的“一致性評價”更必須落實。當年政策故意“放水”的,鉆空子者不以原研藥為標準,甚至對“二仿”的國內仿制藥進行“三仿”,這種荒誕必須杜絕。此外也需采取國際通行的檢測標準,而不能再對“不關心藥品品質”而是在“如何糊弄國內檢測指標”上費盡心機的舍本逐末行為,睜只眼閉只眼了。
以上各種政策后門,在特殊時期其實都能理解。但現在既然推進“一致性評價”,且專門出臺意見,鼓勵創新,保護產權,就是有了中國藥企也能在國際競爭中不輸于人的決心。踐行的誠意與爭雄的決心是否匹配,只有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