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南北稻香村之爭甚囂塵上:為了商標權的歸屬,各說各的理,誰也不服誰。近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蘇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電商平臺銷售及宣傳帶有“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蘇州稻香村此后提交復議,請求撤銷這一保全裁定,同時提供6000萬元作為反擔保。幾天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再次下發裁定文書,解除了對蘇稻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這意味著,蘇州稻香村可以繼續在電商平臺上使用“稻香村”標識。
“村徑繞山松葉暗,野門臨水稻花香。”南北稻香村之爭,恐怕很難說誰正宗誰盜版、誰李逵誰李鬼。“蘇稻”可以溯源至清乾隆年間的蘇氏糕點鋪,取名自《紅樓夢》大觀園里榮國府大奶奶李紈的居所“稻香村”;而“北稻”起源于1895年,金陵(今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門觀音寺打出“稻香村南貨店”的字號,售賣南味食品。古時物流閉塞、市場割據,各賣其貨、各香其香,倒也相安無事。因此,江浙人可能更認可“蘇稻”,而北京消費者可能對“北稻”更有感情。
正因為尊重了以上歷史,南北稻香村的官司才歷經“十年之癢”而未曾休止。
當然,曲藝有流派之爭,武術有門戶之斗,老字號商家之爭也不算稀奇。時移世易,規則更迭,市場開放了、商品流通了,原本相安無事的同名或近名的老字號在知識產權上陷入尷尬境地——爭地盤、爭利益、逾越邊界的例子也不少。我國商標法的基本原則,既強調注冊申請優先,又強調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南北稻香村之爭久拖未決,說明這不是個簡單的判斷題。
不過,有兩點可以肯定。第一,“蘇稻”和“北稻”不存在本質上的真偽之爭。雙方在市場上應該摒棄零和博弈的思維,非要在名號上爭出結果,可能延誤了升級發展的契機。第二,只要廓清邊界、厘清是非,同名的老字號完全可以試著“共享”權益。具體說來,一方面,南北稻香村亦曾有過漫長的合作“蜜月期”;另一方面,剛剛落槌的加多寶與王老吉“紅罐之爭”或可成為類似糾紛的殷鑒。既然劍拔弩張解決不了問題,不妨平心靜氣喝杯咖啡——共贏互利是商道之本。
老字號既是工藝與商品的流轉,更是文化和歷史的傳承;既代言著市場商譽,更寄寓著價值情懷。在呼喚“中國制造”、推崇匠人匠心的年代,保護好老字號、創新出老字號,是中國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由之路。有數據顯示,2016年度世界品牌500強的平均年齡為93.71歲,其中100歲以上的“老字號”有206個。做成百年老字號千難萬難,保護并傳承好百年老字號,既要有歷史的情懷、時代的視野,更要有法治的底蘊、人文的情懷。從這個意義上說,南北稻香村何不“美美與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