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天津市和平區一座百年法式“瓷房子”將于8月8日拍賣,起拍價為1.4億元。該1.4億元的拍賣底價是東麗區人民法院委托評估公司對房產做出的評估價,不包括貼在房子上的古瓷片價格。瓷房子主人遂自行委托公司評估,總價為98億元,其中瓷片估值94億多元。據新京報報道,該建筑建成于上世紀20年代,法式洋樓,是近代外交家黃榮良故居,屬天津市政府重點保護的歷史風貌建筑。
瓷房子主人對瓷房子外貌進行裝修改變的行為,顯然違反了《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第19條規定,屬于改變建筑外部造型、飾面材料和色彩的違法行為。同法第27條規定,對歷史風貌建筑進行修繕、裝飾裝修,所有權人應將修繕、裝飾裝修的設計、施工方案報送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定。而據新京報披露,瓷房子主人并未履行審批程序。然而,違法裝修耗時10年,天津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監管職責缺位顯而易見。
前段時間,備受關注的上海巨鹿路888號被違法拆除事件,以對違法行為人王某罰款人民幣3050萬元,責令10個月內恢復建筑原狀,對相關政府責任部門及10名責任人員嚴肅問責而告終。
與上海巨鹿路888號不同的是,瓷房子缺少“準生證”,但是卻順利地辦了“戶口”,以“瓷房子博物館”的名義被評為3A景區向游客開放。
如今,瓷房子主人嘗到了“違法貼瓷”的苦果。法院方和自行估價的巨大差異阻礙了拍賣的進程,而對一個具有先天缺陷的房子來說,這幾乎是注定的。
瓷房子拍賣存在法律程序上的瑕疵。根據法律規定,拍賣標的物應是合法財產。對于瓷房子來說,房產雖是合法的,但裝修部分涉嫌違法。應由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履行處罰程序,對該違法裝修行為做出法律評價后,才能啟動司法拍賣程序。
法院不管違法裝修和破壞歷史保護建筑的法律問題,只拍賣房產,等于打了擦邊球,有“和稀泥”之嫌。但如此背景下,有誰會花上億元甚至數十億元去接手這樣一個涉嫌違法的“燙手山芋”呢。
如今,應該首先解決瓷房子的違法問題,瓷房子主人必須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方可進行拍賣。
一棟瓷房子背后有太多的荒誕,一棟涉嫌違法的建筑居然被估價近百億,一棟對歷史建筑造成了破壞性影響的房子,以“戴罪之身”,竟然會進入了司法拍賣程序。不管瓷房子的主人有怎樣的經濟糾紛,但是,沒有解決破壞歷史保護建筑的法律問題,司法拍賣理應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