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通知》指出,當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賃需求旺盛。與此同時,特別是在一些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著租賃房源總量不足、市場秩序不規范、政策支持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租賃住房解決城鎮居民特別是新市民住房問題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為此,此次《通知》明確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以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穩定租金和租期,積極盤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賃,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給等方面的引領和帶動作用。
目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已會同有關部門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單位。
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看看政策有哪些亮點:
明確各地要搭建住房租賃交易平臺
為解決住房租賃市場中存在的虛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問題,讓群眾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通過平臺提供便捷的租賃信息發布服務,保障租賃雙方合法權益。住建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交易租賃和產權管理處處長沈悅表示,搭建這個平臺,最主要的目的是解決租賃市場信息不對稱和假房源的問題,同時希望借助這個平臺,能夠進一步加強對于租賃市場的監管。
涉及諸多細則 旨在增加租房供應
此次《通知》,在認真貫徹落實去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之外,還進一步對政策做出了細化的要求。
土地政策方面,《通知》鼓勵各地通過新增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按照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統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對住房租賃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針對租賃企業回款慢等特點,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和金融解決方案等。
運營政策方面,針對住房租賃企業長期以來經營當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通知》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針對住房租賃企業在新建或改建租賃住房項目、工商登記、租住人員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要求各地建立快速審批通道,探索實施并聯審批;明確住房租賃企業申請工商登記時,經營范圍統一規范為住房租賃經營;公安部門要比照酒店業管理方式,將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的非戶籍租住人員信息接入暫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統。
政策頻出 讓“租房”在住有所居中也能成為常態
住房租賃市場,是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住房問題的重要渠道,解決好城鎮居民住房問題,需要房地產市場和租賃市場協同發展。為此,近年來,國家連續出臺政策,多管齊下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就是要滿足多層次的住房需求。
2015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
2016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要求,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立法,加快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發展。
為此,今年5月,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個條例也成為我國首部專門針對住房租賃和銷售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