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來,在北京已經連續舉行了三場有關自貿區協定的談判,分別涉及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第二輪升級談判、中國—以色列自貿區第二輪談判、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第二輪升級談判。
具體來看,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第二輪升級談判,雙方圍繞技術性貿易壁壘、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原產地規則、服務貿易、投資、競爭政策、電子商務、農業合作、環境、政府采購等議題展開磋商。
中國—以色列自貿區第二輪談判,雙方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自然人移動、貿易救濟、經濟技術合作、電子商務、爭端解決和其他法律問題等議題展開磋商。
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第二輪升級談判,中智雙方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經濟技術合作、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以及競爭政策、環境、電子商務、政府采購等規則議題進行了深入磋商。
《證券日報》記者從商務部獲悉,截至目前,我國已簽訂15個自貿區協定,涉及23個國家或地區。具體來看,已簽協議的自貿區有中國—格魯吉亞、中國—韓國、中國—冰島、中國—秘魯、中國—新西蘭、中國—巴基斯坦、中國—澳大利亞、中國—瑞士、中國—哥斯達黎加、中國—新加坡、中國—智利、中國—東盟等。
據介紹,正在談判的自貿區協定有中國—海合會、中日韓、中國—斯里蘭卡、中國—馬爾代夫、中國—以色列、中國—挪威、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升級談判、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升級談判、中國—智利自貿協定升級談判。
正在研究的自貿區有中國—哥倫比亞、中國—摩爾多瓦、中國—斐濟、中國—尼泊爾、中國—巴新、中國—加拿大、中國—孟加拉、中國—毛里求斯、中國—蒙古、中國—秘魯自貿協定升級聯合研究、中國—瑞士自貿協定升級聯合研究。
7月17日,上海金融學院浦東研究院執行院長肖本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這些新建自貿區協定和自貿區升級協定談判的內容來看,都涉及到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等,因此協定的達成將進一步促進我國對外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
華安證券(9.710, 0.02, 0.21%)首席宏觀分析師徐陽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建立自貿區,可以取消國家之間的關稅及非關稅壁壘,降低因為關稅壁壘造成的福利損失。目前,各個國家和地區都在通過建立區域性的貿易組織來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以此帶動區域性經濟發展。為了與更多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中國需要擴大對外開放。只有互利共贏,優勢互補才能擴大自由貿易區的成果,加快自由貿易區的發展。
“當前可以從三個方面擴大我國自貿區發展,一是加快中國與巴基斯坦、以色列、挪威等國家的談判,盡快達成自貿協定;二是加快與新加坡、新西蘭和智利自貿協定升級談判,為我國對外經貿發展升級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經驗;三是加緊研究與加拿大、蒙古、哥倫比亞等國家建立自貿區的相關問題,盡快啟動雙邊正式談判。”肖本華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