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川劇變臉”的視頻在網上火熱傳開,這“火”的原因卻有些“尷尬”,表演者在“變臉”過程中接連失誤,最終捂臉離場。該段視頻在網上傳開后,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調侃,也有網友表示理解。(6月21日《成都晚報》)
這個表演者的遭遇,讓筆者想到了啟功大師與仿冒者的故事:有一次,啟功去一家書畫店,恰好遇到一個專門假冒啟功書法作品的人在書畫店銷售贗品。當啟功表明身份后,那人羞愧得無地自容,不住地哀求啟功高抬貴手。見此情形,啟功寬厚地說:“你要真是為生計所迫,仿就仿吧,可千萬別寫反動標語啊!”一句風趣的話把大家都逗樂了,那個人借著啟功給的這個臺階,千恩萬謝地離去了。
與仿冒啟功書法作品的人一樣,玩變臉的表演者都不過是混口飯吃,但性質有天壤之別,畢竟玩變臉不涉及侵權,前者尚可獲得包容,變臉玩砸了又何必去苛責?況且,之于現場而言變臉失敗表演者的尷尬和落荒而逃,著實添了幾分喜劇的色彩。
的確,“變臉”是川劇的絕活,因其技藝精湛而列入了國家非物質遺產名錄。但是,任何技藝失之于應用,那就是真的是“遺產”,徒供觀瞻與喟嘆,而失去本來的生命力。“變臉”無論其技術設計與表演手法有多精巧,其永恒的價值仍然在表演和人們觀看表演。有表演自然有了高下之分,不管專業的還是非專業的,都還有失敗的可能。如果片面以水平高低來苛求表演者表演的權利,動輒上綱上線,無疑只會把藝術和技藝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高堂。
事實上,文化藝術一旦走上曲高和寡的地步,大體離邊緣化就不遠了,而文化藝術“神話化”也是大忌,變成所謂專業的壟斷,更會自斬傳承的命脈。有必要說,文化技藝再精粹,技術層面的東西都有其規律可遵循,在適度條件下可以實現大眾化的技術擴散,如過去唱歌是歌唱家的專利,如今是誰都可以吆喝兩嗓子。
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當下面臨兩大傳承的危機,一是技藝失去實用的空間,沒有土壤,缺少利益回饋的涵養;二是人為固步自封,把技藝神秘化、專利化,不愿意開放共享和改革創新,拓展傳播的路徑。從文化傳承的角度來講,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民間有人愿意表演“變臉”,其實是“川劇變臉”的幸事,本該獲得理解、包容甚至鼓勵,尤其是專業人士更宜拋棄專業的傲慢與狹隘,乃至給予表演者一些幫助。如此,并無損于“變臉”藝術的文化價值,相反會給藝術的傳承與普及以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