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在今年已出臺4批政策減稅降費7180億元的基礎上,從今年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費措施,預計每年可再減輕企業負擔2830億元,合計全年為企業減負超過1萬億元。今年全國“兩會”結束不到3個月,李克強總理五次部署減稅降費措施,兌現“全年為企業減負萬億元”承諾。
此番為企業減負,主要是降費。具體到所降的各種費用項目,主要是:從今年7月1日起,將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清理能源領域政府非稅收入電價附加,取消其中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5%;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農藥實驗費、公安部門相關證照費等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暫免征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費。
或降或免的上述費用,對不同利益群體有著不同的感受。上述費用對各類企業減負的總額度是2830億元,攤薄到各類企業主體那里,也是相當的“福利”,帶來的市場效應是:負擔輕了,成本小了,自然提振了市場競爭力。對地方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而言,少了差不多3000億的行政性收費,無異于“割肉”。對公眾而言,也許對上述費用項目了解不多,但通過降費,亦可收獲實實在在的好處,譬如辦理身份證、護照的證照費用會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降費減負還是要納入制度化軌道,而且要形成利益均衡的正傳導機制。無論是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還是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收費等,各種收費項目的設定和費用額度與比例,應該建立在公開透明的制度性評估基礎上,讓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充分博弈,體現各類費用的社會共識。唯此,各類費用才不會變成權力主導下的亂收費。然后,再將公開透明的各類收費項目納入清單,實施總理所說的全國“一張網”的動態化管理,徹底杜絕亂收費。
李克強總理說,“我讓有關部門督查后發現,有些中央出臺的降費舉措,在落實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彎彎繞’:這項費用看起來減少了,那邊新的收費項目卻同步增加了,企業是敢怒不敢言!” 政府承諾或者說自上而下式的降費行動,雖然具有行政命令式的高效,但還需要加強制度托底的剛性約束和公開透明的社會監督。
無論降費減負還是降成本,制度性設計和清單式模式,才能釋放出更好的執行力和傳導力。權力導向下的降費式減負,要變成市場主體和社會個體的現實可感,還是要理順各行政層級的關系,變“上級要我減”為“我必須要減”。只要行政收費是法治為本的制度化而且納入公開透明的收費清單,在法治剛性約束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下,無論哪個層級的權力部門都不敢亂收費。
此外,降費減成本也不僅僅是政府和企業雙方的利益博弈,更不能將此功利化。市場配置資源,權力方應收放自如,該降的制度、行政和稅費成本自然要降下來,但在此過程中也要防止市場主體的“撒嬌”——導致“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因而,要將降成本和企業守法經營結合起來,通過降成本促使企業避虛入實,充當負責任的市場主體,而不是鼓勵其成為市場投機者。
更重要的是,政府降成本不是為了資本的利益,而是為了繁榮市場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歸根結底是施惠于民。因而,在降低企業成本的同時,也要降低社會公眾的生活成本,而且不能通過增加公眾生活負擔的方式降低企業成本。這樣才能形成降費減負的正傳導,實現政府、企業和民眾的和諧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