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城市化研究所研究員 明亮
《城市化》雜志編輯記者 劉建飛 執筆
概要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但長期以來,在GDP掛帥的發展模式影響下,在文化建設領域,全國尤其是各地的高新區、經開區普遍存在文化基礎薄弱,文化設施缺乏,文化產品種類數量少、質量不高,人才隊伍參差不齊等問題。長沙縣雖然在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驕人碩果,但也同樣面臨上述困擾。自2009年以來,長沙縣開始廣泛而深入的公共文化建設,充分尊重群眾的文化主體地位,公共文化事業蒸蒸日上,獲得了長沙城鄉居民的高度認可。文化部黨組書記、部長雒樹剛在考察長沙縣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工作后評價:長沙縣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為湖南、為中西部立了標桿,樹了榜樣。2014年,長沙縣榮獲全國“文化先進縣”稱號。長沙縣的實踐表明:公共文化建設必須將“自上而下”的支持與“自下而上”的群眾主體性有機結合起來,必須將硬件載體建設與管理機制完善相結合,必須將可持續的經費投入與文藝人才隊伍的作用發揮相結合,必須將主流文化宣傳與民間自發文化活動引導相結合。
引子
2015年3月,在開展以“適應新常態,再創新輝煌”為主題的大討論后,長沙縣委、縣政府正式在全縣范圍內啟動了“長沙縣改革創新十大案例”的評選活動。在此次活動中出現了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在參選案例票選排名中,政府各職能部門對“文化建設”案例的關注排名為第13位;而在長沙縣普通居民的票選中,“文化建設”則高居榜首,并且領先位列第二位的案例1萬多票。也正是這一原因才使得“文化建設”案例納入了此次長沙縣改革創新案例的編寫范圍。長沙縣“文化建設”何以如此奪目勝出,獲得群眾的青睞和支持? 面對全國幾乎所有經開區共有的“重經濟輕文化”的通病,長沙縣為何能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實現城鄉文化建設的脫胎換骨、煥然一新? 當“自上而下”的行政慣性在基層文化實踐中越發推行不順利的時候,長沙縣的文化主管部門采取了哪些與眾不同的思路和舉措呢? 帶著這些疑問,長沙縣全面深化改革案例研究課題組開始了在長沙縣城鄉文化戰線的探索調研之旅。
一、背景:公共文化建設歷史欠賬突出
1.“經濟硬、文化軟”的困境愈演愈烈
唯經濟增長至上的發展觀使得文化建設始終屈居末席。文化的價值無法像經濟一樣可以用產值、利潤來衡量,因此在中國30多年的改革開放歷程中,各級地方政府都執著于提高經濟的發展速度,卻對文化建設普遍采取了輕視的態度。“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口號之所以受到各地政府的青睞,其主要原因就是這一口號迎合了社會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之心。文化投入見效慢,對幾年一任的地方官員而言,往往是“前人栽樹后人乘涼”,自然難有太大的投入,發展經濟、建設項目也就成為各地政府的首選,文化建設則成為會上喊重要、會后不作為的“雞肋”。由于長期得不到政府的重視與支持,公共文化建設中文化產品和服務遠遠不能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群眾的文化權益得不到保障,基本文化生活得不到滿足。
2.工業強縣的文化短板依然突出
與我國大部分追求經濟高速增長的地區一樣,以往長沙縣也并未將“文化建設”擺在多么重要的位置。雖然長沙縣的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但文化建設始終是民生建設和公共服務中的短板:作為中部經濟實力第一縣的長沙縣,其星沙文化中心于2015年年底才正式啟用,而星沙體育中心2015年才剛剛動工建設。這在全國經濟實力較強的縣市中,都屬于非常尷尬的現象。這一問題也暴露出長沙縣在以往的城區及鄉鎮整體規劃中,對群眾文化活動的場地和公共活動空間建設問題考慮不足。在2009年以前,長沙縣的鎮(街道)、村(社區)中鮮有文化活動場所。長沙縣文化建設還面臨另一個特殊的情況是:這里毗鄰湖南省會長沙市,從東、南、北三面環繞長沙市區,長沙市是名副其實的娛樂之都,在這樣一座休閑娛樂城的周邊,其自身可以拓展的文化消費市場非常有限,長沙縣城內因此也很難見到成氣候的文化消費場所。如若文化產業的發展舉步維艱,那么在文化事業建設上是否會有所突破?
3.“送戲下鄉”“文化惠民”遭遇現實尷尬
“自上而下”的文化輸血難獲百姓認可。作為被動者,長沙縣的群眾在以往的文化建設工作中雖然沒有發言權,卻用自己的行動表達了他們的態度。據長沙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馬博介紹,2009年以前,長沙縣的“送戲下鄉”和“文化惠民”活動經常出現這樣的場景:精心編排的晚會,觀眾卻寥寥無幾;送電影下鄉時電影還未結束,村民卻已早早離場。與之相對應的是,這些對“文化下鄉”節目不認可的群眾又在另一個舞臺上自娛自樂。長沙縣城鄉在婚禮、喪禮中歷來有請戲班或藝術團表演節目的傳統,戲班表演結束后,人們就自己登臺唱戲、唱歌,雖表演者水平不高,卻總能贏得滿堂彩。這樣的反差讓長沙縣的文化工作者們不得不反思其工作的成效。經過一段時間的基層走訪和調研,大家逐漸意識到:文化需求千差萬別,而現有的統一標配無法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
雒樹剛部長在長沙縣福臨文化站與正在輔導的文化專干親切交流
只有充分尊重“自下而上”的群眾主體地位才是獲得支持的有效途徑。長沙縣文廣局副局長沈俊常把一句話掛在嘴邊:“是群眾對文化的需求倒逼了我們不斷為他們提供高標準的服務。”正是這樣的倒逼過程使長沙縣委、縣政府與縣文化主管部門意識到,群眾才是文化建設的主體。在群眾眼中,文化之所以能夠成為值得他們全情投入的一項活動,其意義就在于這是他們參與公共活動、公共建設的重要途徑。在長沙縣如火如荼的“樂和鄉村”建設,也是選擇文化作為重要切入點。這使長沙縣隨后開展文化建設工作時的思路發生了轉變,因為既然群眾才是文化活動的主體,那么就理應將文化權益歸還給群眾,滿足他們的文化需求,讓他們行使主體的權利,不能再以大包大攬、計劃指令的形式進行公共文化建設與管理。
安沙鎮歡樂大家唱晚會現場
二、群眾主體的文化建設
1.“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陣地建設
陣地建設要正視鎮(街)差異。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不僅需要資金投入,更要重視投入機制。長沙縣大規模建設公共文化設施始于2009年,一方面得益于長沙縣委、縣政府對文化建設的重視,另一方面則得益于經濟發展后有能力、財力去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但在這一過程中,長沙縣也曾走過彎路。2009年建設的第一批5個鄉鎮(街)文化站,按國家建設標準都已全部達標,但建成后很短時間內就有群眾抱怨。一是選址不當。由于家庭轎車數量的增加,文化站的停車難問題暴露出來。此外,這些文化站要么距離群眾聚居區太遠,不便前往,要么距離聚居區太近,影響日常生活。二是場地面積問題。國家規定鎮級文化站的建設標準為300平方米,但長沙縣不同鎮、街道的人口數量差異較大,對人口少的鎮(街道)而言,300平方米足以解決需求,但對于人口較多的鎮(街),在保證文化站固有功能的前提下,這個標配面積就顯得十分狹小,這些尷尬的事實讓長沙縣在接下來的文化陣地建設中放寬了思路。從2012年開始,長沙縣決定以“以獎代投”的形式,由鎮(街)規劃、建設文化站,政府在文化站建成后給予補貼,南部鎮(街)“以獎代投”80萬元,北部鎮(街)“以獎代投”100萬元。長沙縣此后建成的文化站大都在1000平方米左右,主要功能和使用效率都大大提升。如金井鎮文化站內還建了電影院,座位不多卻使文化站的功能得到了極大發揮,也吸引人們愿意到文化站去看電影、上網、跳舞、打太極等。
基層文化場室需要堅持功能融合、綜合使用。在鎮(街)、村(社區)兩級文化陣地建設中,長沙縣對照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標準,結合群眾的實際需求提出了“五室四場”“四室四場”的建設標準,按照“功能完備、就便實用、適度超前”的選址與建設原則,打破了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組織、宣傳等部門的條條框框,從而有效地整合了各種資源。“十二五”以來,長沙縣財政共投入5.5億元,建成了21個鎮(街)綜合文化服務中心、264個村(社區)文體活動中心、農家書屋,從無到有實現了全覆蓋。縣文化中心也將于2015年年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體育中心于2015年正式開建。“陣地網絡化、建設標準化、保障制度化、考核規范化”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已在長沙縣域內基本成形。百姓“讀有書屋,唱有設備,演有舞臺,跳有廣場,辦有經費”的愿望已基本實現。
民間的參與熱情需要政府的積極支持,特別突出“自建自管”。雖然長沙縣已建成近300個文化活動中心,但在村一級還沒有達到村村都有文化廣場的程度,然而這并不妨礙農民對文化活動的參與熱情。由于沒有公共文化活動場地,羅家壩的農民們經常在院落較大的村民家中跳廣場舞,正是這樣的熱情,讓長沙縣春華鎮官塘村羅家壩組村民于建佳在當初并沒有政府支持的情況下,決定自己修建文化廣場。他的這一想法得到了身邊八九位村民的一致認可,并將自家的自留地、菜地捐了出來。在征得了村委會的同意后,于建佳開始帶領村民建設文化廣場。歷經11個月,“官塘村文化活動中心”終于建成。2014年11月27日,200多名村民當上了“演員”,在新建成的文化廣場舉辦了第一屆官塘村文化藝術節。如今,這里已經成為村里最熱鬧的地方,每天都有幾十人來跳舞,甚至鄰村村民也參與其中。
長沙縣廣場舞
2.完善機制與注重實效相促進的管理創新
建管聯動創新工作機制。陣地建好后,要發揮它的功能,則需建立好“如何管、如何用”的機制。出于這一目的,在長沙縣委、縣政府的主導下,縣文廣局與財政局聯合制定了《村(社區)文體活動室管理辦法》《文化部門專業技術人員下鄉進村分片包干免費上門服務輔導辦法》《長沙縣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績效考核方案》《長沙縣“農家書屋”評星定級與摘牌淘汰辦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為了讓文化站點積極開展活動,除中央及省、市提供的活動經費外,長沙縣財政每年都為各鄉鎮(街道)文化站提供10萬元的活動資金。這筆錢并非按平均原則進行分配,而是通過縣文廣局、宣傳部、財政局及績效辦聯合考核的方式,并廣泛聽取群眾的評價、了解文化站便民服務活動組織后下發。如此一來,每個文化站獲得的資金數額不同,這一機制極大地調動了文化站的積極性。解決好“如何管”問題,還要解決“如何用”。長沙縣文廣局每年年初都會統計各鎮(街道)文化站的培訓需求,并統計安排在縣文化館、鄉鎮文化站等場所展開對基層文藝骨干的培訓工作。對需求多的項目,集中辦班培訓;對無法提供培訓的項目,則會提供培訓信息,讓有需求的人去學習;對于鎮(街)需求強烈的項目,則派員入駐鎮(街)開展大規模培訓。
文化政策的基層落實不能形而上學,要因地制宜貼近百姓需求。在進行公共文化服務管理過程中,若百姓的文化需求與上級制定的標準有矛盾出現時,是應嚴格以上級制定的標準為依據,還是以百姓的需求為準則? 長沙縣在推進農家書屋工程時就曾面臨這一難題。農家書屋工程是為解決農民“買書難、借書難、看書難”問題而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一項政策,2007年3月發布的《關于印發〈農家書屋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中要求,“農家書屋需新建于村部中”。但在推進過程中,長沙縣文廣局發現建在村部中的書屋并沒起什么作用,因礙于村部是處理村務、帶有一定行政功能的場所,安靜地讀書與其環境時有沖突,且其上下班時間也阻礙那些想利用休息時間讀書的人進入,久而久之,農民并不愿意到村部去借書、讀書。在征得了縣委、縣政府的同意后,文廣局將一部分書屋建在了愿意承擔農家書屋管理工作的“五老”家庭和有條件的村民家里,并全天候開放。這一方法使書屋離農民更近,看書借書也更方便了。這一做法也得到了全國“農家書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肯定與推介。“送戲下鄉”“送電影下鄉”工作也是如此。上文提到的尷尬現象是不是老百姓不想看戲、看電影? 經過調查實則不然,原來送戲、送電影都沒有考慮群眾需求,要么是老戲舊電影,要么是內容“假大空”,老百姓當然不買賬。而這兩項都是應當保障群眾的最基本的文化權益。為解決這一問題,縣文化部門組織創編了一批貼近群眾、反映老百姓身邊人與事的作品,用群眾喜愛的形式演出,反響良好。將原來隨意的電影放映改為在全縣選擇群眾方便的地方定時定點放映,而且更新放映設備,更新影片,讓百姓能盡快免費看大片、新片,并在每月提前張榜告知。目前這些定點場所觀影已成為百姓習慣,同時用片花形式宣傳農業科技、交通安全、禁賭禁毒,使群眾寓教于樂。
長沙縣黃興鎮黃興新村李中笑圖書戶農家書屋
3.文藝骨干與專職隊伍相配合的人才保障
不拘一格挖掘文藝骨干,充分發揮好文化站長的帶頭作用。在培養與選拔文化人才上,長沙縣按照“崗位明確,分級負責,培訓提升,保障有力,獎懲有制”的原則,結合各個鎮(街)的機構改革,選拔了一批熱愛文化工作、具有文藝特長的干部擔任文化站站長。這一機制讓許多熱愛文化工作的人發揮了特長,其中陳恭森與凌月華便是他們中的代表。
從事群眾文化工作多年的陳恭森在2009年被任命為江背鎮綜合文化站站長。為使文化站辦出特色、更有活力,他組織了形式多樣的比賽及培訓活動,讓愛好者既有交流平臺又能提升藝術素養;他還主導成立了長沙縣首個鄉鎮文聯,又組織收藏愛好者將最能反映江背歷史人文特色的民間藏品收入文化站,讓年輕人了解江背歷史。陳恭森還大膽嘗試市場化運作模式,將金音演藝公司引入文化站,在文化站700多平方米的多功能廳里,每個周末,金音演藝公司都免費為全鎮居民獻上精心打造的文藝大餐。在2013年第十屆中國藝術節“群星獎”頒獎儀式上,陳恭森捧回了文化部的“全國群文之星”獎杯。凌月華則是憑著對文藝的熱愛由一名文藝愛好者一步步成長為文化站長。凌月華最初從事的是社區計生工作,出于對文藝的熱愛,她不斷自編、自導三句半、快板、小品等節目進行計生宣傳,沒想到這一形式深受大家歡迎,且比說服教育的成效好。在看到她的才能后,星沙街道“因才施政”,將她調任到文化站任站長,使她的才華得以有更大的施展空間。她的作品全部來源于生活,十分“接地氣”,且經常在省、市舉辦的文化活動中獲獎。而凌月華雖已退休,但仍主動擔任文化工作志愿者,活躍在文化活動第一線。
配備“文化專干”強化制度保障。長沙縣目前在每個鎮(街)文化站點都配備了2~4名文化專干,每個村(社區)配備了一名文化專干,其目的是使鎮(街)文化站、村(社區)文化工作有人抓。村(社區)文化專干的工作成果也被納入考核,并每年給予財政補貼,對其考核的標準就是所在村(社區)文化活動開展得好不好。此外,長沙縣還制定了人才引進政策,吸引優秀文化人才:近兩年,長沙縣已統一招錄了事業編制文化專干23人,一批學有專長的文化人才在長沙縣落地生根。
4.集中展現與“一鎮(街)一品”互補的活動開展方式
搭建平臺鼓勵自發活動品牌。“文藝靠會演,體育靠比賽”。長沙縣文廣局局長馮武斌認為,文化建設想要持續發展,若止于群眾的自娛自樂而不給他們展示的平臺,這股熱情很快就會消退。因此,長沙縣文廣局歷年來一直堅持讓文化活動常演不衰。目前,長沙縣已形成了“天天有活動,月月有賽事,鄉鄉有特色,個個都精彩”的文化活動機制,其中“五彩星沙”廣場文化、鎮街文化集市、村(社區)文化藝術節等公共文化活動已成為知名的文化品牌。每年開展的“五彩星沙”廣場文化活動不少于40場、鄉鎮“文化集市”不少于100場、鄉村“文化藝術節”不少于90場,這其中既有文化部門主導的,也有群眾自發組織的。
“一鎮(街)一品”彰顯多元內涵。長沙縣尤其注重突出文化的鎮(街)特色。每個鎮(街)、村(社區)的文化活動形式都有所不同:金井鎮率先在湖南省建成了鄉村數字電影院;江背鎮的多功能演藝廳讓百姓每周都能欣賞到一臺高水平的文藝演出;福臨鎮推出群文品牌“福臨之夜”,讓百姓帶著自己創作的節目在全鎮巡演,并通過“福臨發布”微博直播;安沙鎮的“歡樂大家唱”每周由各村(社區)自編、自導、自演節目,演繹身邊人身邊事,群眾的熱情高漲,兩年多來演出現場場場爆滿;雙江鎮則將滾燈車、鑼鼓亭子等非遺項目引入文化站,豐富了地方文化的內涵。
5.移風易俗與規范引導相呼應的民俗傳承原則
婚喪嫁娶既是重要的生命禮儀,也是有效的文化工作切入點。長沙縣居民歷來重視婚喪嫁娶,且在婚禮與喪禮中均有請戲班或藝術團隊的傳統。果園鎮潯龍河藝術團團長史潤東帶領的團隊也經常參與婚禮演出,據他介紹,近幾年,婚禮及喪禮中出現的一些節目語言、表演形式粗俗,甚至不堪入目。婚喪禮俗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認為,“普通農民,在當下的農村參加婚喪活動就是最基本的社會生活。婚喪禮俗就是最基本的精神文明建設。”如果婚喪禮俗文化已經遭遇“玷污”,那么政府就有義務或責任采取措施在婚喪文化中留精華、去糟粕,從而使其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這項工作被長沙縣作為重要的文化建設內容來實施。2013年6月,長沙縣召開了鄉風文明座談會,邀請了部分宗教界人士及民間婚喪喜慶活動的從業人員,在充分征求這些專業人士的建議后,長沙縣委、縣政府委托縣政協文教衛體委牽頭,組織部分政協委員與文廣局、民宗局等部門一道,通過六個月的調研,對長沙縣域內的婚喪禮儀程序、文書、唱本等進行了收集、考證,并整理編輯成了《長沙民間婚喪禮儀》和《長沙民間喪葬資料匯編》。前者于2014年1月正式發行。有了規范的流程后,長沙縣政協對全縣從事婚喪活動的民間藝人進行了培訓,并選取了果園鎮在內的多個婚喪禮儀試點。史潤東介紹,一年多后的今天,在試點村莊中,以往婚喪儀式中的不文明現象已得到了有效抑制。
三、效果:實現文化資源融合,共同共享
1.增強居民幸福感
更高層次的幸福感來自精神文化的滿足。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始終認為,長沙縣應遵循“幸福與經濟共同增長、鄉村與城市共同繁榮、生態宜居與發展建設共同推進”的發展理念。“幸福”靠什么來衡量? 在物資匱乏的年代,幸福的標準趨同于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但當溫飽問題解決后,幸福的標準又是什么? 它更多應來自于精神需求的極大滿足……“一個月種田,一個月過年,十個月賭錢”是長沙縣農民對他們以往生活狀態的總結,在青山鋪鎮廣福村,以往村民最愛聚在一起打麻將,人口不多的村子卻有五家麻將館,隨著文化活動的增多及群眾的文化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后,已很少有人去打麻將,其中四家麻將館已徹底關門。此外,一些文化志愿者一直熱愛并醉心于文化活動,不斷進行文藝創作,星沙文化廣場上每天幾千人同時跳廣場舞、打太極拳……是豐富的文化活動填補了人們的業余生活,使人更充實、精神更飽滿,掛在他們臉上的笑容已足夠標記出他們的幸福感。
2.增進鄰里關系和諧
文化活動是促進人際交往與互動的有效方式。和諧的鄰里關系展現了城鄉居民素質與精神風貌。以往,城市中以社區為單位的居住環境雖使人們生活在同一區域,卻沒有群體性的活動讓彼此間交流互動;在農村,分田到戶使農民再無任何公共財產,也就沒有了群體活動的媒介。鄰里間的冷漠現象因此在城鄉間普遍存在,長沙縣亦是如此。但隨著文化活動的增多,長沙縣城鄉居民的鄰里關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以泉塘街道為例,這里是經開區所在地,外來人口眾多,很小的矛盾都有可能被放大,以往街道工作人員的大部分精力也都投入到調解居民矛盾上,但隨著文化、體育活動的增多,這種現象得以徹底改觀,鄰里關系持續改善,街道工作人員用在調解矛盾上的精力大大減少。
3.扭轉社會不良風氣
基層文化活動的開展有助于社會矛盾的緩解。在涉及公共利益或群眾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民告官”現象極易發生,尤其當街道辦或村委會等基層機構與群眾溝通不暢時,整個長沙縣內的信訪數量就會上升。在泉塘街道,因工業發展需要,很多房屋都要讓位于經濟建設,也就出現了大量拆遷戶,由于拆遷中經常產生利益糾紛,所以百姓上訪的情況非常多,但隨著街道舉辦文化活動的增多,群眾與街道辦的接觸越來越頻繁,許多群眾曾經心存疑慮的地方因溝通的增多已不再成為問題,矛盾也就在悄無聲息間得以解決。江背鎮陽雀新村就曾有過類似經歷。以往村民遇到自認為不公的事情就會到鎮里、縣里告狀,村民與村干部的矛盾已升級至基本村務無法開展的地步,為阻止村干部開會,村民們經常搶走他們的話稿。新支書譚建軍上任后,正值長沙縣文化建設剛剛有所起色的階段,2011年,陽雀新村組織中老年婦女成立了文藝隊,開展陽雀村首屆文化藝術節,300多名村民登上舞臺一展風采。由于參加文化活動的增多,文藝隊成員們對村務的了解程度也有所加深,對村干部及村務的認識也發生了改變,進而影響到她們的愛人、孩子,從而使村級治理得以順利進行。如今,由于雙方間的溝通與理解,已很少有村民再去信訪,正是文化建設凝聚了人心的具體體現。
4.激活民間自主活力
文化建設是調動匯聚民間力量的重要領域。長沙縣公共文化建設的繁榮,若只憑政府單方面的努力是無法實現的,因此繁榮的原因還來自于民間文化活力的持續高漲。安沙鎮文化站每周五都固定舉辦“歡樂大家唱”活動,若只靠文化站三名工作人員,沒有文化志愿者們的協同作戰,是不可能完成任務的,但由于群眾的熱情高,報名參演的節目已排到了兩個月之后。此外,從于建佳自發修建文化廣場到金音演藝公司為居民免費演出再到民間文化社團數量的持續增長,都是這股民間文化力量不斷發育成長的表現。公共文化建設的繁榮激活了民間文化活力,民間的文化活力又促進了文化事業的發展,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寫春聯
四、點評:“文化產品”供需平衡的實踐探索
1.文化建設要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
文化建設需要摒棄“自上而下”的行政慣性,文化建設需要重差異、接地氣。文化是與群眾聯系最為緊密的公共服務之一,因此,對于群眾的文化需求能否及時跟進、是否有效回應并對無效的各種“惠民”政策做出調整,這些都需要接地氣,充分尊重基層差異和群眾的自發參與熱情。長沙縣在文化建設中,已經從以“送戲下鄉”“文化惠民”等為特征的單向“文化生產”主導逐漸轉向為由基層提需求、群眾當主角的“文化生產消費一體化”主導。
2.文化建設需要厘清政府提供邊界
政府需要擔責,但卻不應包攬一切。在文化建設中,政府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長沙縣群眾文化活動日益繁榮背后,政府公共文化投入的棘輪效應在某些方面已經出現端倪,鎮街之間以及部分群眾之間的“文化攀比”也已經發生。雖然已經有水漲船高的財政投入,但與基層群眾對文化越發多元化、優質化的需求相比則顯得捉襟見肘。因此,政府應該堅持保障居民的基本文化權益,提供基本公共文化產品與服務。堅持群眾在文化建設中的主體地位,政府就更不應“有求必應”,應該把基層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更大空間留給群眾自發性的文藝團體以及各類市場化的文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