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確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購房、投資等方式落戶
環京及特定地區嚴格實施戶籍管理
日前,河北出臺《關于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條件。同時,位于京冀交界地區的三河、大廠等及特定地區將嚴格實施戶籍管理。這意味著包括燕郊在內的多個環北京“衛星城”居民將受到影響。
環京落戶 有業、有房、有社保
近年來,面對北京房地產及戶籍制度現狀,越來越多在北京工作的人選擇北京周邊的市縣居住,距北京市區大約30公里的河北燕郊便是最好的例子。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城鎮化辦副主任于文學介紹,此次《實施意見》的提出,是要找準城市非戶籍人口落戶瓶頸,盡快解決有落戶意愿人群的落戶問題。
據了解,目前河北各地市存在許多非戶籍人員,《實施意見》也本著“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思路,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等多項政策與當地產業經濟等發展需要,優先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能夠適應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非戶籍人口落戶,形成示范效應,逐步帶動新增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
于文學還介紹,《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河北省的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門檻”。
同時,由于河北與北京特殊的地理位置關系,《實施意見》中還明確提出了合理引導不同地區人口落戶。京冀交界地區的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廊坊市廣陽區、固安縣、永清縣、涿州市和其他特定地區,嚴格戶籍管理,合理確定落戶條件。據了解,在這些地方要求外來人員需要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本人和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落戶。
記者了解到,根據廊坊市目前的政策,外來務工人員需要“有房、有業以及5年社保”才可落戶。此次《實施意見》中提到,各市在落實落戶政策時,落戶條件中,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不得超過3年。
全開放落戶 針對四類人群
河北省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以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穩定職業為主要標準,同時,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這四類人群的落戶限制。
河北省公安廳治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副支隊長付江勇介紹,此次主要通過城市分類開放及人才和親屬落戶等政策來消除非戶籍人口城市遷移落戶的障礙。
首先,分類放開了城鎮落戶條件。全面放開了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市市區和除環京縣(市)以外的全省所有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的落戶限制,在這些地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和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落戶。
有序放開了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市市區落戶條件,在這些地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本人和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落戶。
付江勇還介紹,外來人員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企業需要的技術工人,可以在設區市市區、縣級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申請辦理落戶。同時,全面放開了直系親屬投靠的落戶限制,具有城鎮戶籍的人員,其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在其戶籍所在地辦理落戶。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將進一步完善工作證制度,以及確保持有工作證的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