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日前在山東調研時強調,要借助重大、熱點案件宣傳法治觀念,普及法律知識,上好法治公開課,讓人民群眾樹立證據裁判、人權保障、程序公正等法治觀念、法治意識、法治規則,共同推進法治進程。
在“于歡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徒刑”引發的輿情背景中,沈德詠的這番表態顯然有其深意。今天,司法機關所面臨的輿論環境較之以往,已大有改變。在“人人都有攝像機,人人都是麥克風,人人都可發消息”的當下,司法活動已經時刻處在公眾視野里、媒體聚光燈下,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司法輿情。
同時,公眾的法治意識也在提升,維權精神更加充沛,這也是司法輿情此起彼伏的現實因素。誠如沈德詠所言,近年來,人民群眾對法治和司法的關注度逐年提高,關注主體更加多元,關注焦點更加多樣,保護自身安全的訴求已經逐步上升到維護人格尊嚴的高度。正因如此,更應該刷新思維,以審慎態度對待輿情。
對待司法輿情,應棄絕被動應對心態。如果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不僅謠言可能泛濫,更可能激化矛盾;如果試圖堵塞,以粗鄙化手段壓制,更可能惡化事態,事與愿違。回應勝過回避,對話勝過對抗,無數事實證明,只要司法機關拿出誠意,提供有效信息,及時、準確面對輿論關切,就能事半功倍,迅速平息司法輿情。
更應該看到,重要司法輿情也是推動普法宣傳的良機。一旦出現司法輿情,各色人物“粉墨登場”,有吁求真相的,有探知背景的,也有因法律知識欠缺而被蒙騙的,當然也不乏渾水摸魚的……無論哪種群體,只要司法機關通過專業的案件分析,構筑嚴謹的司法研判,就能起到普法宣傳之效。
新媒體的日益發達,固然為不良信息提供了舞臺,更為普法宣傳提供了絕佳載體。利用網絡平臺的即時傳播優勢,以權威準確的信息發布,第一時間回應輿論輿情,就能達到喜人的普法效果。以于歡案為例,輿情發生后,司法機關的表現值得激賞。無論審判機關表示已經受理上訴案件,還是檢察機關表態審查證據,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司法輿情給司法機關帶來了壓力,也輸送了動力。面對龐大的網民群體,每一個與司法有關的熱點事件,都有充滿張力的細節,而這些細節往往與法律條文息息相關。對此,司法機關應該以嚴謹的法理彰顯司法的理性,以練達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態體現司法的溫度,努力形成輿論與司法的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讓人民群眾從內心認可并支持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裁判。
一紙判決,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心結”沒有解開,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司法審判是這樣,正視司法輿情也是這樣,多一些溫度,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責任,就能解開輿論之結,更能化解當事人的心結,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如果說一起起司法個案的公正處置,可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深深熔鑄于公眾的心中,那么司法機關嚴肅對待每一個司法輿情,就能為公眾的法治信仰烘焙更肥沃的法治土壤。以看得見的方式輸送正義,以感受得到的真誠對待司法輿情,普法宣傳越來越有效,全面依法治國的步伐就會越來越堅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