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共發生重污染39天,較2013年減少19天?!?月21日,北京市環保局大氣處副處長李翔在“治霾·京津冀在行動”北京站的媒體見面會上表示,自2013年起,針對PM2.5污染問題,北京市在重點領域推出防治、懲罰措施,經過多年努力,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2017年,是完成國家“大氣十條”下達目標任務的收官之年。北京推出了:2月15日起國I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工作日限行;完成1萬蒸噸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再關停退出500家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等十大治霾“狠招”。
2016年北京重污染天數較三年前減少19天
2013年,為治理PM2.5污染問題,北京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大氣十條”,制定出臺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
據李翔介紹,經過多年來的努力,目前北京市二氧化硫濃度水平遠優于國家標準,與南方沿海無采暖城市相當;在周邊省區市二氧化氮濃度水平同比上升的情況下,北京市二氧化氮年均濃度繼續保持同比下降趨勢;PM10年均濃度首次降到100微克/立方米以下。
“2016年北京共發生重污染39天,較2013年減少19天。空氣質量達標天數為198天,占比54%左右?!痹诶钕杩磥?,階段性的治霾成效與源頭治理密不可分。
首先在壓減燃煤方面,北京市年用煤總量由四年前的2300萬噸壓減到1000萬噸以內,提前一年實現國家下達的五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成四大燃氣熱電中心,關停了3座燃煤電廠,全市僅剩下的1座燃煤電廠將在2017年供暖后停機備用。
在控制機動車排放方面,在2013年-2016年期間,北京市共淘汰167萬輛老舊機動車;實施小客車總量控制,將每年的新增量由24萬輛壓縮到15萬輛,其中包括6萬輛新能源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全市累計達到10.9萬輛。
在治污減排領域,對于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關停5家水泥廠;調整退出印刷、鑄造、家具等一般制造業與污染企業1341家;清理整治4477家違法違規排污及生產經營行為企業。
國I國Ⅱ輕型汽油車將施行五環路內限行
機動車的污染到底有多重?曾被多次問到這個問題的北京市環保局機動車處處長李昆生坦言,機動車排放污染確已成為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主要來源之一,權威機構也有過相關論證。
李昆生介紹了近年來北京針對機動車排放采取的主要措施,“從標準入手,加強對重型車排放監管,正在修、制定《北京市重型汽車排氣污染物限值及測試方法(車載法)》和《重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試方法(OBD法第IV、V階段)》兩項地方標準。”
此外,記者注意到,2016年11月北京市制定發布了關于對國I及國Ⅱ輕型汽油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政策。
從2017年2月15日起,北京市將對本市及外埠的國I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實施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工作日限行。對于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罰款100元,每4小時計罰一次。
據介紹,目前環保和交管部門已做好北京市及外埠國I國Ⅱ輕型汽油車數據庫與交通執法系統的對接工作。限行措施實施后,交管部門將采取現場和非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執法。
2017年北京推十大舉措鐵腕治霾
2017年,是完成國家“大氣十條”下達目標任務的收官之年,也是解決一段時間以來形成的大氣污染治理突出矛盾、啃下“硬骨頭”、突破“瓶頸”的非常時期。
既然是關鍵之年,北京又將祭出哪些“狠招”治霾呢?李翔介紹稱,2017年北京市將在十個方面重拳出擊:一是繼續推動農村地區700個村“煤改清潔能源”,實現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和南部的平原地區基本“無煤化”。
二是最大限度壓減電力行業的本地排放,供暖季結束以后,華能北京熱電廠燃煤機組停機備用。
三是完成剩余的4000蒸噸工業和供暖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改造,基本淘汰遠郊區、平原地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大興、房山平原地區和通州基本實現無燃煤鍋爐。
四是治理高排放機動車,2017年2月15日起實施國Ⅰ、國Ⅱ輕型汽油車五環路內限行,全年淘汰30萬輛老舊機動車。
五是重點管控重型柴油車,新增重型柴油車全部“戴口罩”(安裝顆粒捕集器)。嚴厲查處在用重型柴油車超標排放行為,重點整治渣土車。
六是全面推動燃氣設施氮氧化物減排,全市將完成1萬蒸噸燃氣鍋爐低氮改造。
七是進一步加大工業企業調整退出步伐,全面清理整治2560家“散亂污”企業,再關停退出500家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
八是促進排放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企業的轉型升級。北京與天津、河北全面推廣水性漆替代油性漆。
九是鐵腕執法,強化督察問責。市區兩級有關執法部門保持密集執法和常態化夜查的高壓態勢,綜合運用上限處罰、按日計罰、移送司法等措施,擴大執法成效。組建環保警察隊伍,對環境領域違法犯罪活動予以嚴厲打擊,形成震懾。
十是深化區域大氣污染協作機制,在環保部的統籌調度下,加強與周邊省區市的協調聯動,統一會商、統一預警、統一應急、聯動執法,做好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