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縣(市、區)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落實到基層。這是1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的明確要求。
“今天就定下來,縣區級政府必須要負起這個責任!”總理的語氣十分堅定。
當天會議部署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民生底線。會上,李克強動情地講起幾年前他在基層考察時遇到的兩件事。
第一件事,發生在一次考察途中。當時,李克強看到公路邊破舊的村民房屋便要求“臨時停車”,徑直走進一戶貧困居民的家中。
“這戶人家一家6口人,父子倆智力都有障礙,幾乎沒有生活能力,兩個孫女連學費都交不起。全家人住在一間破破爛爛的土坯房里,家里的情況真是慘不忍睹啊!”許多年過去了,總理還能清清楚楚回憶起當時的每個細節。
看到家中一貧如洗的狀況,李克強與隨行人員“湊了點錢”給了兩位老人,當場承諾“一定讓你們過上好日子”。半年后,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這家貧困戶搬進了寬敞明亮的新家。
總理接著又講起另一個故事。有年他到湖南一個村開座談會,村民們七嘴八舌提建議,有位婦女坐在一旁一直“嘀嘀咕咕”,但不敢大聲說話。在總理追問下,這位婦女猶豫著憋紅了臉說,她女兒剛剛考上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但家里為了給丈夫治病已經花了5萬元,實在付不起女兒的學費,只好讓孩子外出打工。
李克強當即要求當地負責人,不僅要解決這一家的問題,更要在全省做好篩查,看還有多少類似情況。“決不能讓一個考上大學的孩子因貧困上不了學”。很快,當地幾十個類似情況的孩子也上了大學。
講到這里,總理發自肺腑地對與會人員說:“這兩個家庭的事,都是我無意中看到了才解決了,但那么多我沒看到的貧困家庭的事怎么解決呢?所以我們必須要建立起一個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長效機制。”
他說,中央已經建立了由民政部牽頭、多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但更重要的,是基層政府要擔負起自己的責任,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落實到基層。
“今天我們就定下來兩件事:第一,縣區級政府必須要負起這個責任,全國各縣(市、區)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第二,各級財政要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來,決不能‘打馬虎眼’!這方面的投入只能增加,不能減少!”總理斬釘截鐵地說。
李克強指出,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仍然存在著許多發展不平衡的地方,還有不少困難群眾連基本的“吃飽穿暖”都沒有做到。“做好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絕不是小事。這是大事,是我們最突出的‘短板’!”總理說。
“各級政府、各個部門要切實負起這個責來。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既然當了這個官,就要擔起這個責任,實實在在為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做點實事!”李克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