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電視臺曝光該省黃岡市黃州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執法人員執法亂象,執法人員在一家糧油店不斷地往店外搬運商品,甚至語氣驚人地稱是在“依法搶劫”。
在食品監察當中,對違規在售食品的處理,執法者的執法行為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操作,出示執法所依據的文件,罰沒或者做樣品抽檢要出示票據等。未按規定執法,群眾對執法者“你這是搶劫”的怒斥就是最直白的聲討和批判。“依法搶劫”表面上搶走的是商戶的待售商品,實則是搶走了本應規范、廉潔的執法形象,扭曲了執法秩序。光天化日下“依法搶劫”,既是對依法執法的不彰,更是對執法監督不力的自曝和控訴。從執法系統內部的監督來看,當地食品藥品監察顯然有些失靈。然而不管是何種監督形式,都不能采用類似的“搶劫”式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