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省政府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從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城鎮化布局和形態、城鎮可持續發展能力、城鄉統籌發展、城鎮化體制機制五方面明確了到2020年我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主要目標。
城鎮化質量和水平明顯提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54%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38%左右,基本完成城鎮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農業轉移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義務教育需求得到滿足,城鎮失業人員、有培訓意愿的農民工、新成長勞動力免費接受1次基本職業技能培訓。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分別達90%、98%、23%以上。城鎮化布局和形態更加優化。城鎮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以四大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基本形成“一軸三帶、四群一區”的城鎮化發展格局。
城鎮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30%,市區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60%,城市綠地率達38%,城市燃氣普及率、供水普及率、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90%、95%、92%、90%、90%以上。
城鄉統籌發展更加協調。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保障全覆蓋,絕對貧困全面消除。累計完成農村危舊房改造170萬戶左右,公路通村率10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75%,農村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95%,農村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學率8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保持在95%以上。
城鎮化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依法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