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推進“五公開”,做好政策解讀,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今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部署全面推進各級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10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相關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要求著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在全國選取100個縣(市、區),圍繞土地利用規劃、拆遷安置、環境治理、扶貧救災、就業社保等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
《實施細則》要求積極回應關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回應責任,突出輿情收集重點,及時研判處置,做好政務輿情的回應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和重大問題,研究解決或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公布。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持續發布權威信息,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實施細則》要求擴大公眾參與。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須通過征求意見、聽證座談、咨詢協商、列席會議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
■ 解讀
及時發聲有助提高政府公信力
記者注意到,今年8月,國辦印發的《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中提到,“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倍衲?月國辦印發的《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也進行了類似要求。
半年之內為何三次發文強調對輿情快速發聲?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黃璜認為,國辦三次發文強調,足可見目前政府對此事高度重視。突發事件,尤其是特別重大的事件,是群眾非常關心的問題,如果沒有及時準確的聲音予以澄清說明,容易引起社會心理恐慌,從而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如果政府不能夠及時提供信息,反而有損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公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因此政府及時回應關切,不僅能夠及時引導輿情,穩定社會情緒,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