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對山西陽泉和陜西渭南兩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兩地盡快遏制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在這兩地之前,今年4月份,還有安徽安慶、山東濟寧等5個城市的政府負責人曾因大氣污染等問題被約談過。
2014年5月出臺的《環境保護部約談暫行辦法》明確,若行政區域內存在未完成環保目標任務、環境質量明顯惡化、觸犯生態保護紅線、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等11種情形,地方政府有關負責人應當被約談。這一辦法的出臺意味著環保約談制度逐漸從“督企”向“督政”轉變。據報道,環保部2014年約談了7位地級市政府負責人, 2015年至少約談了15位。
環保部約談:“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
今年1-9月,山西陽泉和陜西渭南的環境質量發生嚴重惡化。因此,兩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環保部請去約談。約談中,兩地均存在的問題包括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惡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不力、水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等。渭南還被指出,“局部區域環境隱患突出”、“環保部8月底和10月底兩次檢查渭南,老問題仍沒有得到整改。”
在這兩地之前,今年4月份,環保部曾就大氣污染防治約談過山西長治、安徽安慶、山東濟寧、河南商丘、陜西咸陽等5地政府負責人。通報顯示,這5個城市普遍存在一季度大氣主要污染物濃度不降反升、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面源污染普遍存在等問題。
約談時,環保部大氣污染防治司司長劉炳江針對長治的環境質量問題指出,“除了受沙塵影響的地區以外,長治就是一季度全國不降反升排第一的。”商丘則被指出,“去年揚塵問題就很突出,今年再查仍沒有改善”。
環保部要求,有關地市要以“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為紅線,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綜合整治,狠抓工作落實,嚴格執法監管,嚴肅責任追究,切實推進問題整改到位。
“一把手”表態:“立即追責”“積極整改”
根據約談辦法,環保部門可依法提出相關整改要求及完成時限,被約談方則要對落實整改要求進行表態。被環保部請去約談后,市長們紛紛表示要深刻剖析原因,積極推進環境問題整改。
時任長治市長席小軍被約談時表示,“約談提出了改進的方向和方法,我們要不折不扣落實好。明天上午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深刻剖析原因,落實好政府主體責任,下午要召開全市整治推進會,對問題一一落實到人,進一步細化任務、壓實責任,保證各項工作有人查、有人管、有人辦。”
安慶被約談后,安慶時任代市長陳冰冰表示,“深入開展化工企業整治,加強對建材企業和建筑工地的揚塵治理,立即從嚴整治運輸車輛的拋灑滴漏。”
近日被約談的陽泉市長董一兵表示,“這件事引起我們政府進一步重視,我是政府主要負責人,我們嚴格按照環保整改要求,把問題整改到位,同時繼續發散,把所有環保問題進一步拉網式嚴查。”渭南市長李明遠說,“對存在的問題,將立即追責。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對企業排污加強監管,對社會污染源,我們會制定責任管理清單,不留死角,做到污染整改全覆蓋。”
環保約談到底管不管用?
約談后整改是否到位,最終還要看環境質量是否得到改善。
以今年早些時候被約談的幾個城市為例,據當地媒體報道,這些城市在被約談后都有嚴舉措。比如,長治和安慶在被約談后的一個月里,分別開出了917萬元和55萬元的罰單。長治對13家環境違法企業進行立案查處,安慶限期整改13家企業,處罰7家。濟寧在被約談后,成立了由市長任指揮長,5位市級領導任副指揮長的大氣污染防治指揮部。從7月份開始,濟寧還開展全市突出環境問題專項整治,露天燒烤整治、道路揚塵治理、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和港口大氣污染治理完成率均為100%。
從數據方面看,根據當地通報,截至10月19日,安徽安慶市SO2、NO2、PM10、PM2.5日均濃度較一季度分別下降11.5%、23.3%、35.5%、37.9%,空氣質量優良率為80.2%,較一季度提高了55.1%。山東濟寧第二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出現明顯改善,“藍繁”天數為69天,同比增加8天,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濃度也出現明顯改善;第三季度,濟寧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藍繁”天數為78天,同比增加了16天。
山西長治7月的空氣質量排名從全省倒數第二位上升至第四位。當地環保部門通報顯示,長治主城區8、9、10月份的空氣質量優良率均達100%,連續三個月保持空氣質量二級以上。河南環保廳10月份公布的前三季度空氣質量狀況顯示,商丘下半年空氣質量有明顯改善。
環保約談的效果有目共睹。但正如有媒體評論所說,約談的效果能持續多久,恐怕還有待檢驗,不能約談時態度好,聲稱整改,約談風聲一過就打回原形。同時,約談之后還要有更嚴厲的制約措施,比如“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等。一個地方的能源結構調整動真格了嗎?企業的環保裝置是否正常運轉、如何杜絕不法企業在排放數據上做手腳等都是約談之后需要緊盯不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