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微信朋友圈被一則“年收入12萬元以上是高收入群體”的文章給刷屏了。文章稱,國務院近日發文,在個稅改革中,將對這一群體“重點調節”。于是,“不明真相”的網友又“怒”(轉)了。有網友點評:年薪12萬在北上廣只能“吃土”。
不過,這又是典型的謠言體。昨日,新華社出面辟謠:“多位熟知個稅改革的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專家24日對新華社記者回應說,這一觀點是誤讀,純屬謠言,12萬元不是劃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p>
實際上,只要去查對文章提到的國務院近日印發的文件(《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就可以看到里面壓根就沒提到這檔子事情。相關文章不過是借里頭一句“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先把12萬元以上收入定義為高收入,然后就進行各種臆測了。這類文章無論是出于什么目的,無疑給公眾帶來了誤導。經常被這類謠言煽動的讀者,也該提高辨別能力,別老被人牽著鼻子走,被騙了點擊還茫然無知。
但這種說法頗具蠱惑性,可謂抓住了人們的“痛點”。一方面,多數人對觸及個人利益的收入與稅收問題都很敏感,一旦政策有所變化,自然會高度關注。另一方面,12萬元與高收入掛鉤,也并非隨口一說,而是有一定的現實背景。這就是,從2006年開始,相關法規規定,個人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應自行申報個稅。雖然從具體實踐看,這只是要求個人填張表格,并不會再行征稅,但一直被公眾視作準備對相關人群征稅的“前奏”。誤讀大概就是這么來的。
這說明,相關規定執行這么多年來,一直沒有做好解釋工作,導致人們理解偏差。再者也表明,這一規定可能已不適合于當下,應盡快作出修訂。年收入12萬元放在10年前也許屬于高薪,但如今在國內許多地方,已經完全談不上了。比如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正如網友所說的,年收入12萬元要想買套房子,起碼得不吃不喝幾十年。那么,依然沿用10年前的自主申報標準是否還合適,確實是一個問題。
此外,正因稅負關系到民生問題,今后若要修訂個稅方案,應當提前公開征求民意,取得基本的社會共識。對高收入群體多征稅,這是國際通行的稅收原則,但對何為高收入,不同地方不同人群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比如說,12萬元以上年收入,在國內東部沿海地區也許不算什么,但在國內西部欠發達地區,確實屬于高薪。那么,在個稅改革中如何體現公平公正原則,也是應當關注的問題。
從這些方面看,“年薪超12萬元將加稅”固然是不折不扣的謠言,卻不只讓人虛驚一場。特別是在實體經濟面臨壓力、人民幣貶值以及個人收入增長放緩的大背景下,這起“茶杯里的風波”,至少折射了人們的一些焦慮情緒。對于謠言,既要用鐵一般的真相粉碎它,也要用有力的事實打敗它。這樣的話,謠言才不會變成遙遠的“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