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中北京方莊附近一套80平方米二手房的楊力,無奈地在商業銀行貸款合同上簽了字。此前一周多時間里,他一直在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忙碌。但在420多萬元房屋總價面前,僅12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意味著楊力需要拿出300萬元首付。
楊力最終沒能湊到那么多錢。“組合貸放款時間太長,業主基本都不同意,想要享受公積金貸款低利率的福利,就得出高首付,像我這種‘窮人’基本和公積金貸款無緣了。”
《工人日報》記者采訪發現,不少與楊力一樣的普通職工,按時足額繳納著公積金,但在買房時卻沒法用。類似的尷尬讓公積金屢受詬病,也讓很多職工對公積金愛不起來。近日,在全國多地經歷新一輪房價上漲后,有關公積金制度“是存是廢”的爭議再起。
公積金淪為“雞肋”
申請難、周期長、使用率低,是公積金被稱為“雞肋”的主要原因,也是不少人呼吁取消公積金的重要依據。
“北京國管公積金無論是批貸還是放款,都沒有時效。可能兩三個月,也可能更久,沒有人清楚公積金貸款究竟需要多久。”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從去年到今年4月,國管公積金貸款基本處于停滯狀態。
盡管4月份公積金貸款領域出臺了相應政策,但隨著房價大幅度上漲,公積金貸款額度相對縮水,公積金貸款的實際難度進一步加大。
“其實購房人都想用公積金,但房價總價四五百萬元,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120萬元,很多剛需拿不出高首付。而組合貸時間又長達兩個半月乃至更久,房價上行時誰等得起兩三個月?”據北京鏈家工作人員介紹,在實際交易中,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比去年下降了兩成。
《北京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顯示,2015年北京地區全年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848.86億元,涉及住房101367套。而北京實際繳費職工超過650萬人,當年北京公積金的使用比例僅占繳存職工的1.5%左右。
據《全國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2015年住房公積金實繳職工12393.31萬人,全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12.50萬筆,支取公積金人數僅占到繳存人數的2.5%左右。
公積金帶來“隱形不公”
與使用率偏低相比,公積金繳存差異及其衍生出的“隱性福利”“劫貧濟富”等公平性問題引發了更大爭議。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汪麗娜向本報記者表示,上世紀90年代公積金制度出臺之初,由于國有企業職工眾多,公積金覆蓋面很廣。但經過20多年發展,隨著非公經濟的發展,公積金覆蓋面已降至30%左右。“許多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職工難以享受到公積金的保障,這造成了體制內與體制外的不公平。”
此外,根據現行的相關條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社會月平均水平工資的5%,不得超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水平工資的12%。但具體的公積金繳存比例、繳費基數均由各地、單位確定。有分析認為,公積金繳費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自主選擇空間過大,將進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記者了解到,即便同一地區、同一行業,在相同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前提下,職工的公積金繳納也可能存在巨大差異。北京一家金融企業的職工小安告訴記者,她每月個人繳納公積金1900元。而與其一同參加工作的同學,在同一系統內一家事業單位,每月繳納同樣數額的公積金,數年下來兩人公積金余額相差好幾萬。“他們單位每月還繳納2000多元的補充公積金,自然就高得多了。”
“同時,公積金制度上的缺陷還帶來了凈繳存人和凈貸款人的不公。”汪麗娜表示,目前,我國公積金強制繳存,但并未形成與職工繳存義務相匹配的貸款機制。國家審計署曾發布數據顯示,2005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44.9%發放給了排在繳存額前20%的高收入人群,而排在繳存額后20%的低收入人群僅得到3.7%的貸款。
還原公積金“保障”面貌
面對保障性的公積金淪為“雞肋”甚至造成新的不公,近日,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表示,住房公積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獲得,現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會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時給企業帶來沉重的負擔,建議取消住房公積金。
此前,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勞動力成本問題研究報告》也建議,取消顯著增長而又帶來分配不公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報告稱,我國的勞動力成本近年來有所上升,其中增長最快的是住房公積金。而且住房公積金主要在壟斷行業和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行業和普通職工卻沒有平等受益,由此進一步帶來收入分配不公。
然而,也有聲音指出,取消公積金乃是因噎廢食。統計數據顯示, “十二五”期間,我國住房公積金提取額達到34059.53億元,年均增長29.32%。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158.04萬筆、34761.04億元,年均分別增長18.01%、30.40%。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長安表示,這就意味著,有超過千萬的人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帶來的優惠和好處。目前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一些問題,但簡單地取消,恐非良策。
“取消公積金是不可能的。”汪麗娜表示,現在公積金已達萬億元規模,關系到數千萬人的儲蓄及貸款,當務之急是如何進一步予以完善。“未來住房需求集中在大學畢業生和進城農民工兩個群體,公積金制度應當進行針對性的改革創新,對住房需求迫切的群體提供保障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