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國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情況的通報公布。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一、工作開展情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號)有關部署和要求,2016年9月,除重慶市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向我部報送了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
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陜西、甘肅、新疆13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別以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名義印發文件;安徽、湖南、廣西、云南、青海等19省(自治區)成立了由省級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采取網站開設專欄、培訓相關人員、建立投訴渠道、曝光違規案例等措施,扎實開展清理規范保證金工作。
對以上清理規范保證金工作力度大、工作進展位居前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予以表揚。
尚未報送清理規范保證金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報送清理規范保證金數據不齊全的地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快工作效率,按時向我部報送有關情況和數據。
二、清理返還情況
經初步統計,各地共清理出有關部門或建設單位未按時返還和超額收取(預留)的投標、履約、工程質量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共計709073.2萬元,涉及企業14846家、項目20341個,已返還174189.5萬元。其中:投標保證金89493.6萬元,涉及企業5338家、項目5609個,返還37617.9萬元;履約保證金226430.8萬元,涉及企業3506家、項目4185個,返還104800.3萬元;工程質量保證金340853.7萬元,涉及企業3617家、項目6399個,返還16454.6萬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52295.1萬元,涉及企業2385家、項目4148個,返還15316.7萬元。
各地還清理出應取消的保證金共計1068606萬元,涉及企業19580家、項目19229個,退還479103.2萬元。
保留的4類保證金中,福建、江蘇、安徽3省累計返還數額較高,分別為60235.4萬元、19112.5萬元、18148.2萬元;安徽、山東、山西3省退還保證金涉及企業最多,分別為3498家、2726家、1462家。取消的各類保證金中,福建、江蘇、天津3省(市)累計返還數額較高,分別為76573萬元、65110萬元、62259.9萬元;江西、浙江、江蘇3省退還保證金涉及企業最多,分別為2492家、2114家、1854家。各地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情況詳見附件。
三、有關要求
請各地嚴格按照國辦發[2016]49號和建市[2016]149號文件要求,繼續深入抓好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加大對各類違規收取保證金行為的曝光和處罰力度。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縣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數據的核查,保證數據上報的準確性。請于每月10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統計數據和基本情況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各地要切實摸清本地區所有建筑業企業所繳納保證金的現狀,建立臺賬,要做到每一個企業對其所繳納保證金的情況都要書面確認,防止出現新的反復,確保清理保證金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做到“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
對相關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我部將列入重點督查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