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10日聯合多部委,共同發布了《關于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村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掛鉤機制,為如期實現1億左右農村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提供用地保障。
我國城鎮化過程中,存在著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的問題,一些城市盲目擴大規模,造成土地大量占用和浪費。這次發布的意見就是針對城鎮化中“要地不要人”的弊病,根據吸納的農村人口來確定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說,人地掛鉤,既是對新型城鎮化的用地保障,也是對土地城鎮化的制約,“一石兩鳥”。
周建春:充分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土地利用現狀、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和人口規模等因素,特別是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和流向,合理安排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更多考慮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計劃,保障進城落戶人口用地需求。
具體用地標準上,《意見》的原則是差別化:對現狀人均城鎮建設用地不超過100平方米的,按人均100平方米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現狀人均水平超過100平方米的,適當降低標準。而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因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此外,意見還提出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優先保障住房,以及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民生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產業用地。
新型城鎮化首要任務是推進農村轉移人口的市民化,這次意見就遵循“以人為中心”的原則,除了“以人定地”之外,還強調要保障進城落戶農民權益。
周建春:為了解決進城農業人口的后顧之憂,意見提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保障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