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發[2014]64號、國發[2014]11號文件精神和民口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改革有關要求,做好重大專項改革過渡期工作,近日,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編制重大專項2017年度計劃有關要求的通知》,推動重大專項有關管理改革措施落地。
《通知》重點明確了重大專項2017年度指南編制與發布、申報受理與評審、年度計劃報送與批復等各環節的有關工作程序和時間節點安排。要求各專項要加強對專業機構的指導和監管,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對于未參與試點的專項,也要積極推進專業機構的組建和改建,并按時完成年度計劃的編制;各專項均要通過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發布指南、受理課題申報,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專家庫抽取專家開展評審工作。
《通知》強調,各專項要圍繞專項目標,嚴把立項關,突出和集中重點任務,有所為、有所不為,組織制定好年度計劃,切實加強預算編制審核,提高預算編制質量。要切實采取措施,倒排時間表,確保按照有關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年度計劃及預算建議方案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