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我們報料,說他突然發現自己欠了銀行9000多元,去銀行了解之后,才發現自己在2008年無意中透支了信用卡里面的9元多錢,經過9年利滾利居然變成9000多元。但那么多年他都沒有收到銀行催促還款的通知。如果他再等多9年才發現這筆帳,到時透支的9元就會變成900萬的巨大債務。(9月7日中國青年網)
因為信用卡透支沒有按時還款,不少人的征信受到了影響。但是,相對于征信受到影響,更可怕的是幾塊錢欠款變成幾百萬。
其實,中國信用卡高利息的還款問題,早就不是一兩次出現了。但是,屢屢被炒作之后,卻依舊沒有看到相關體系的改變。很多時候,信用卡被透支,也并非是惡意的透支。是因為一時的不小心,或者相關通知的不到位,才造成了天價還款單的出現。
根據銀行透支信用卡的相關計算方式來看,欠款會呈現幾何式的暴增。這種暴增的背后,恰恰體現了銀行方面的壟斷式野蠻。很難想象,人如果將同樣數目的錢存入銀行,究竟怎樣才能趕上信用卡透支所要還的利息。銀行單方面制定的信用卡還款制度,并且不預設一個最高上限,是一種“有意為之”。幾塊錢可以演變成幾百萬的欠款,也給人一種“醉溫之意不在酒”的感覺。
懲治惡意透支信用卡,當然需要足夠嚴厲的懲罰制度。但是,當下的信用卡還款制度,還容易誤傷一些大意的人。像這種欠款幾元,卻因為沒收到相關通知而變成數千元的案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經常看到幾十元的欠款,因為沒有收到及時的通知,最后變成了一筆難以承受的巨款。面對這些無心之過,銀行除了應該盡通知的任務,還應該人性化的制定預防措施。
例如,面對數額極小的透支,除了有相應的通知以外,更加應該設定一個最高上限。而這個上限,一般不能超過欠款的五倍。這樣,才能防止因為一不小心而造成極小的欠款,最終滾雪球般的無限擴大。同時,銀行對待信用卡利息的征收計算模式上,也需要多聽聽大眾的意見。征求民意,尋找最合適的利率模式,不能總是拿高利率作為唯一的懲罰手段。否則,銀行的高利率懲罰,更加像是一種為了達到商業利潤最大化的有意為之。
同時,針對屢屢出現的天價信用卡新聞,也需要厘清雙方之間的責任關系。倘若銀行方面沒有盡到應有的通知義務,銀行也應該為這筆巨款負有相應的責任。否則,銀行大可以坐等信用卡被透支過度,最終來換取自己的商業利益。這對于辦理信用卡的人來說,其實是一種巨大的潛在隱患。如果這種事情真的出現,銀行方面需要追究的責任,就不能僅僅只有減少相應的利益,還應該追求其惡意“放貸”的違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