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8月29日新華社)
《意見》對切實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作出具體規定,鏟除了“帶病”干部的空間,為省市縣鄉領導班子換屆堅持正確用人導向、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提供了又一制度保證。
防止“帶病提拔”,要讓“政治體檢”成為首要標準。講不講政治考驗的是干部的黨性,黨性不強就易得“軟骨病”,黨性不強就缺少抵抗“糖衣炮彈”的定力。從查處的貪腐案件中不難看出,但凡黨性不強的干部,干部之“德”定然不過關,或政治立場不堅定做“老好人”,或“以才掩德”做“兩面人”,他們的“病情”帶有隱蔽性,不易察覺,導致有的邊腐邊升,造成了惡劣影響,對這樣的“帶病”干部要堅決“拒之門外”。《意見》強調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等,這就要求對干部選任加一層“政治體檢”,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觀念、對群眾的態度等,把對黨忠誠、信念堅定作為選任干部的第一標準,堅決不用理想信念動搖、不講誠信做人不實的干部。
防止“帶病提拔”,要讓“紀律檢查”成為必經程序。“帶病提拔”的背后往往都有“暗門”,往往存在利益交換,對選人用人公信度殺傷力最大。《意見》從六個方面織密織牢了干部監督之網,防止在“明規則”中掩蓋著的“潛規則”,防止“能吏”光環下掩蓋著的“帶病”行為,是匡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又一個得力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意見》明確規定強化任前把關,做到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認真檢查其自律嚴不嚴、工作廉不廉,并實行全程紀實,使干部選任過程可追溯、可倒查。實踐也證明,只有通過“紀律檢查”的干部,才能讓組織放心、讓群眾滿意。
防止“帶病提拔”,要讓“群眾意見”成為重要指標。以往有的地方考察干部時,重領導看法,輕群眾意見,導致對其了解不夠充分,鑒定識別干部不夠全面,讓“帶病”的干部蒙混過關。《意見》提出,適當拉開考察與會議討論的時間間隔,采取民意調查、專項調查、延伸考察、實地走訪、家訪等辦法,廣泛深入地了解干部。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帶病”干部蒙騙上級領導容易,但想要蒙混群眾難,只要這個干部“帶病”,就會有端倪,就會露出馬腳。考察干部必須改進考察方式方法,只有把選任干部置于群眾民主監督下,讓群眾意見真正發揮作用,成為選任干部的重要指標,才能讓“帶病”干部無處遁形。
千秋大業在用人,事業興衰看干部。選任干部既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那些政治強、懂專業、善治理、敢擔當、作風正的干部選拔上來,更要堅決扯掉“帶病”干部的“隱形外衣”,把“帶病”干部擋在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