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布《關于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加強特殊保護,作出部署。
《通知》明確了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的目標任務:按照“依法依規、規范劃定,統籌規劃、協調推進,保護優先、優化布局,優進劣出、提升質量,特殊保護、管住管好”五項原則,將《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調整方案》確定的全國15.46億畝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落實到用途管制分區,落實到圖斑地塊,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相結合,實現上圖入庫、落地到戶,確保劃足、劃優、劃實,實現定量、定質、定位、定責保護,劃準、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農田。
《通知》要求,統籌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與規劃調整完善。要加快分解下達各級規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編制各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方案,嚴格各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方案的論證審核。要嚴格落實優進劣出要求,在確保全域保護目標任務完成的前提下,將不宜作為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按質量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劃出,不得隨意改變已有基本農田布局,不得擅自把不穩定耕地、劣地、坡地、生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同時,強調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的前置條件。各地規劃調整方案報批前,應先行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方案,論證審核通過意見作為規劃調整方案報批的必備要件;論證審核未通過的,上級政府不得批準下級規劃。《通知》明確,年底前,要先行完成各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方案論證審核,落實各級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完善方案的報批工作。
《通知》要求,切實落實全面劃定各項任務。要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上圖入庫、落地到戶,全面落實“落地塊、明責任、設標志、建表冊、入圖庫”等工作任務,及時形成劃定成果。如逐級簽訂保護責任狀(書),將保護責任逐級落實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到村組、農戶,有條件的地方要將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記載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將永久基本農田相關信息對應到圖斑,做到圖、數、地相一致。要按照縣級自驗、市級初驗、省級驗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認真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驗收工作。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復核合格后,要與規劃調整完善數據庫一并納入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作為土地審批、衛片執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據。
《通知》強調,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從嚴管控非農建設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不得多預留一定比例永久基本農田為建設占用留有空間,不得隨意改變永久基本農田規劃區邊界特別是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要加大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力度,加大財政投入,整合涉農資金,吸引社會投資,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和整備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土地整治,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應當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作為改變或占用的補劃基礎;要建立完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激勵機制,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管護、改良和建設永久基本農田進行補貼,調動廣大農民保護永久基本農田的積極性;要堅持黨政同責,嚴格考核審計,嚴肅執法監督,切實落實地方各級政府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主體責任。
《通知》強調,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重大舉措,是推動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是推動農村發展和農業現代化建設、維護農民權益的重要保障,各地應深刻認識其重大意義并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倒排工期、抓緊推進,加強指導、強化監督,正面引導、凝聚共識,切實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