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公布《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方案》,按照“五年計劃三年完成”的總體安排,對全國設市城市和公布為歷史文化名城的縣,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
根據方案,各地將在5年的時間里核查所有符合條件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基本情況和保護情況,并公布名單。到2020年年末,全面完成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
前3年基本完成目標任務,其中第一年完成總體工作的比例不低于30%、第二年不低于60%、第三年不低于90%。后兩年對劃定的歷史文化街區和確定的歷史建筑保護情況進行檢查,補充發現符合條件但未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
劃定和確定工作分3個階段進行。現狀統計階段(2016年7月~8月),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現狀情況進行統計,完成數據匯總和校核。劃定、確定階段(2016年9月~2018年12月),全面開展普查工作,對符合條件的歷史文化街區進行劃定,對符合標準的歷史建筑進行確定、掛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每年新劃定和確定的信息進行匯總、校核。督導檢查階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2019年年底前,各地建立起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的長效機制,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實地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劃定、確定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