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發布聲明,決定退出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發起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今天,質檢總局官網聲明同樣宣布退出該活動。今天下午北青報記者查詢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的官方網站,主管單位一欄仍未撤掉“教育部”字樣,官網提供的辦公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7月30日《北京青年報》)
教育部、國家質檢總局相繼退出了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發起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理由是:近年來,有人以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名義與社會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收取相關費用,從事牟利活動,并產生民事糾紛。然而,此項活動從2011年就已經開展,從2011年到2016已經5年時間,期間,群眾并不了解“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實效,這說明此項活動可能并未收到想要的效果。如今,活動尚未收到實效教育部就退出,“斷頭活動”又該如何向群眾交代?
教育部的理由是有人打著“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的名義向下收錢。那問題就出來了,難道此項活動是今年才開始收錢的?如果之前就有收錢,那這些錢用在什么地方?這些承辦單位有沒有盡到監管責任?為何不加強監管反而直接退出?實際上,全國各地都有一些人借用部委的名義搞所謂的“公益活動”,這些活動實際上都是以“公益”名義搞的商業活動。借著國家單位的名義可以更順利地開展斂財行為,也能吸引更多贊助。就像“郭美美”事件在全國范圍內揭開了紅十字會的慈善內幕,此次退出風波也將此類“公益活動”推向風口浪尖,
從事牟利活動并產生民事糾紛后退出這一活動,顯然遲了點,但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一方面要做好善后工作,該承擔的責任就該承擔。另一方面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避免更多的人上當。再一方面就是以后收到類似活動的邀請時,要多長一個心眼,在參與過程中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加強管控,防止被人利用,從中牟利。此外,一味地退出也不是辦法,加強監管,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更是下一步政府機關需要做的事情。退出了此項活動,不代表類似的“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就會杜絕,關鍵還是要加強監管與治理,標本兼治才能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