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將4000噸垃圾偷運至江蘇太湖傾倒,從深圳千里排污至江西被村民發現后遭攔截……跨區域排污事件時有發生,猶如一個個“生態炸彈”偷襲鄉村,不僅有小企業參與,也有國企卷入偷排,給當地生態帶來災難。(7月21日《經濟參考報》)
上海、深圳等城市的部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流向外地鄉村,一些企業的危險化工廢棄物也流向異地非法排污,這些外流的垃圾、危險品,被業界稱為“生態炸彈”,其危害可見一斑。盡早堵住“生態炸彈”的去路,雖有諸多難度,但必須盡快付諸行動才行。
從實踐來看,這些外流的垃圾、危險品廢棄物,多是從大中城市流出。或者由企業向外地非法排放。事實上,這些大中城市,對于本市的垃圾傾倒、回收、處理都有著較為規范的運行機制,但對垃圾外流、垃圾異地處置仍然存在著機制不全、監管不力,甚至不排除有默認放縱的可能。畢竟,在城市垃圾清運方面,是城市市政部門通過外包,把垃圾處理交由相應企業來運行。在追求成本最小化過程中,有些垃圾處理企業便暗中實施了垃圾外流傾倒活動,這就給城市垃圾異地外流非法處置埋下了隱患。
城市垃圾非法向外地傾倒,除了給傾倒地居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一些危險品廢棄物由于處置不當,會造成較為嚴重的生態災害,在傾倒中致人死亡案件也被媒體曝光過?!吧鷳B炸彈”之害已臭名昭著,已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打蛇要打七寸,對于外流非法處置的垃圾,形成原因既有法律層面缺失的原因,有城市公共服務外包追溯機制缺失,也有跨區域環保聯合執法不暢、取證難、監督難、追究難等誘因,歸其根本是責任追究尚存漏洞。沒有了責任管制,垃圾外包企業就追求成本無限縮小,垃圾承運者就追求甚至打造出一系列黑色產業鏈。當城市與鄉村之間的環保執法者還無法可依,或者被垃圾外包企業鉆法律法規漏洞時,垃圾流向鄉村、流向異地就會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垃圾向外地流出非法處置,其危害巨大。對垃圾異地非法傾倒,必須要下百分百的決心拿出全面系統的措施應對。這既需要完善垃圾異地流動處置的法律法規,形成有法可依的局面;加快區域間垃圾處置聯合執法,堵塞住環保執法的死角,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局面。對于參與垃圾異地非法傾倒的企業,也應該加強罰沒力度,直至取消其參與垃圾治理的準入資格。
垃圾之患,對于城市和鄉村同樣巨大。治理垃圾,不能有以鄰為壑、損人利己的不法勾當。拆除“生態炸彈”,迫切需要法律之網、協調管理之手、全民監督之眼、責任追究之劍,全面加以應對,才能還城市讓生活更好之美,還美麗鄉村自然生態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