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上海頒出了第一張“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編號為31000000001號。
經上海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6月12日起,奉賢區在全市率先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受上海市不動產登記局委托,奉賢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具體辦理轄區范圍內不動產登記事務工作。奉賢區啟動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
據悉,上海其他區年底前也將擇時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其間,除奉賢區以外的區房屋、土地登記部門,繼續按照現有的工作模式,發放房地產權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
2013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登記職責全部劃歸國土資源部。2014年11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明確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要求年底前全國所有市縣要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頒發新證、停發舊證,全面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的“四統一”。
上海于2014年9月專門成立了上海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全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明確要求,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下設的上海市不動產登記局為上海不動產登記機構。市區(縣)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受上海市不動產登記局委托辦理相關不動產登記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