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名單只是第一步,對違規社團有效懲處才能凝聚起震懾力。當社團揭去神秘面紗,向本位回歸,公眾以平常心視之,一門心思撈錢的“山寨社團”自然就沒了市場。
不久前,民政部再次公布了100個“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目前,被公布的“山寨社團”總數超過400個。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雖然遭到點名通報,但一些社團的運營依然故我,仍在繼續收納會員、組織活動。
這邊廂民政部不斷敲打“山寨社團”,那邊廂“山寨社團”依然故我,“馬照跑舞照跳”。如此一幕,叫人尷尬。比如,在剛剛過去的五一勞動節,就有一場名為“2016杰出勞動者全國勞動英模五一座談會暨先進事跡報告會”的山寨報告會舉行,引起輿論軒然大波。
“山寨社團”成了打不死的“小強”,不斷冒頭,成因錯綜復雜。信息不對稱,公眾難以辨識是其一,何況有些“山寨社團”還挖空心思,“豬鼻子插蔥——裝象”;市場有需求,出現“周瑜打黃蓋”現象是其二,一些人不但心甘情愿上當,事后還極力替“山寨社團”說好話;監管不到位,跟不上社團發展步伐是其三,相關部門存在不敢管、不想管、不會管等問題;名人不自覺,替其站臺背書是其四,“拉大旗作虎皮”是“山寨社團”的老戲碼,一些退休高官或名人成為他們的“金字招牌”;“國字頭”社團的含金量高,社會趨之若鶩是其五,官辦“國字頭”社團門檻太高,普通人甚至一生也進不了,“山寨社團”成了一些人心中的替代品。
“山寨社團”之所以熱衷于“中國”“中華”“國際”等大帽子,正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在我國,申請一個“國字頭”的社團,需要民政部批準,難度可想而知,在國人心中的分量自然也不一般。正因如此,“山寨社團”都想沾“國字頭”的光。假如,像社會組織發達的國家一樣,注冊一個社團相對容易,漸漸地,就不會有人因為社團的名字而高看某社團一眼了。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山寨社團”防不勝防,治理思路應當靈活多樣。一方面,要嚴管——法律法規跟不上的,補法律法規短板,如“離岸社團”管理;管理不足的,要強化社團運行的事中管理,對社團賬務、信息公開等方面施加外部約束;懲戒“規則破壞者”,公布“山寨社團”名單只是第一步,對違規社團有效懲處才能凝聚起震懾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大透明度,給社團祛魅。當社團揭去神秘面紗,向本位回歸,公眾以平常心視之,一門心思撈錢的“山寨社團”自然就沒了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