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危急重癥搶救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報銷范圍。”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北京市近日出臺《關于印發本市院前急救有關項目價格的通知》,該通知將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叫救護車的費用也開始執行“標準價”,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算。
院前危急重癥搶救是指在進入醫院以前,醫務人員對于危急重癥患者提供現場診察、防護、救治及途中監護的醫療技術勞務性服務。過去,“隨車出診費”由個人自費承擔,新政實施后“隨車出診費”項目規范為“院前危急重癥搶救”項目,價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變,并由個人自費改為納入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報銷范圍。
該通知還對現行救護車使用相關價格政策進行了規范,救護車計價里程按照實際載客里程計算。計價里程就是指接到患者起,到目的地的實際行駛公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