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昨日發布2016年2月重點區域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2月74個城市中,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10位城市依次是烏魯木齊、邢臺、保定、衡水、銀川、鄭州、邯鄲、濟南、宿遷和徐州。
數據顯示,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3.1%。其中,廈門、昆明、深圳、中山、珠海、江門、東莞、肇慶和佛山等9個城市的優良天數比例為100%,惠州、海口和拉薩等21個城市的優良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南寧、滄州和唐山等35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烏魯木齊、徐州、宿遷、衡水、鄭州、合肥、武漢、南京和泰州等9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不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