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9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紹了日前國務院審議通過的《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的有關情況。他表示,2015年,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6.1%,城鎮常住人口達到了7.7億,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展比較緩慢,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還比較低。(1月31日《人民日報》)
城鎮化問題,一直是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的大事。在進入全面決勝小康社會階段,開啟“十三五”時期各項工作的重要時刻,國務院審議通過《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可謂具有重要意義。新型城鎮化建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在認真總結汲取過去正反兩個方面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的新概念、新任務、新目標和新要求,其深意影響越來越大。
兩年多之前,也就是2013年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14年經濟工作。就是在這次會議上,明確了要繼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改革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出臺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積極穩妥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要求。這意味著新型城鎮化是黨和政府力推的重點改革,而同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一起,作為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發展的“四化”方向目標,加以重視和推進,則是中國的強力行動。
當然,推進新型城鎮化必須與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機地結合起來,如果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能取得突破,新型城鎮化則難以推進。這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其過程需要積極穩妥,不需要搞“大躍進”。而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價值,則是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任何脫離人本思想的城鎮化,都不是新型城鎮化,都不是經得起實際檢查的新型城鎮化。土地被別人管理使用,人被搬上了高樓大廈,其城鎮待遇還在游離之中,沒有“化”出安穩、福祉,即使城鎮化率統計得再高,那也沒有意義,那就是可怕的“虛高”。
我們了解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這當中就有許多具體規定。比如:涉及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議題,就關系到未來城鎮化的發展方向,關系到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根本性環節問題。無論是樓市調控,征地拆遷矛盾,還是城鄉收入差距拉大,都與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著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聯系。“地、人、樓”與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構成了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完整利益鏈條,必須扣緊,不能松動,不能落空。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11月24日至28日的調研考察時曾指出,城鎮化不是土地城鎮化,而是人口城鎮化,不要拔苗助長,而要水到渠成,不要急于求成,而要積極穩妥。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講話,可謂指明了什么是城鎮化,實現什么樣的城鎮化,怎樣實現城鎮化。這涉及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戶籍制度改革,城鎮智能化和管理智能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等。這些改革和措施,無疑都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必備要素,缺一不可。
說到底,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價值就是“以人為本”的、追求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城市化,而不是“人上樓、地荒蕪,生存難,無出路”。城鎮化要建新城,這是事實。不過,絕不能用建新城來取代城鎮化,絕不能將農民兄弟“請上了樓”,就算完事。如果新城連片,離開土地的農民兄弟卻仍然難以在新城獲得福祉感,小孩上學,大人就業,這些切身利益得不到維護,那么,這樣的城鎮化率統計得再高,那也必然是“虛高”,“新”字注定會被掏空。
事實說明,從低城鎮化率到高城鎮化率,從傳統城鎮化到新型城鎮化,中國經濟經濟社會發展都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和機會。特別是在大力落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嚴格治黨“四個全面”新戰略布局,樹立和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的大好形勢下,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更具有千載難逢的窗口期,只要壓實數據,嚴防“虛高”,避免圖快,杜絕不公,就會如愿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