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以往對“城中村”實施單一的環境整治,意在修飾“城市臉面”不同,作為新時期北京城鄉(10.52,-0.02,-0.19%)一體化建設戰略部署下的一次持續性改造“行動”,此次“城中村”改造在推進城市化過程中更多的是關注百姓利益,在政策上體現了執政為民的兩大突破:一是將宅基地騰退置換、城鄉社會保障銜接、后續產業安排、集體資產處置等涉及“城中村”農民切身利益的配套政策作為前置條件逐項落實,解決了農民市民化的后顧之憂;二是突破集體建設用地不能建設出租房屋的制度瓶頸,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資貸款利用集體土地建設公租房,解決在北京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問題。
“城中村”改造試點經驗可圈可點,但是仍有幾個問題值得高度重視:一是“城中村”改造周邊地區可能面臨更深的發展困境。50個重點村的改造涉及近百萬人的搬遷,由于整個改造計劃歷時2年才能完成,對于周邊尚未納入改造計劃的村(點)而言,無論是接納“搬遷村民”的臨時居住,還是成為“漂泊”一族的首選之地,都將承受基礎設施捉襟見肘、違章建筑再掀高潮、社會管理更加困難等巨大壓力。二是“被城市化”使自然形成的流動人口社會關系網絡瞬間變化。與祖祖輩輩生活在“城中村”的戶籍農民日后大多還將集中居住在新建小區不同,生活在“城中村”的許多流動人口,多年來以家族、同鄉或者群體方式自然形成的社會關系網絡在搬遷后卻難以為繼。三是“城中村”整體改造投資巨大,難以大面積推廣。50個重點村總投資792億元,2010年僅完成了24個村的拆遷,如果將政府確定的227個“城中村”全部實施整體改造,僅拆遷和建設資金壓力已經夠大,何況還需要巨額的拆遷補償和城鄉社會保障銜接資金。
“城中村”改造是涉及城鄉結合部規劃、建設、管理相互配套的系統工程,應放在“十二五”規劃框架下統籌考慮。建議將“城中村”改造的視野擴展到城鄉結合部地區,以生活設施改造和社會管理體制創新為突破口,本著“規劃是龍頭,建設是基礎,管理是手段”的思路,統籌兼顧尚待城市化地區的協調發展。
在編制“十二五”城市建設規劃時,將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居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納入其中,做到規劃引領建設,建設助推管理。此外,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將“十二五”期間未能納入城市化改造的流動人口聚居區作為重點,在流動人口聚集的企業、大型集貿市場附近以及流動人口聚居區規劃建設與需求相適應的村建“公租房”,盡可能滿足流動人口的住房需求。轉變“城中村”改造就是整體搬遷的認識,從維系自然形成的社會關系網絡的角度,推動“城中村”有機更新改造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