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網站消息,12月28日,公安部發布公告,詳細公布了公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要求,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其中規定,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絡查詢。
消息稱,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并詳細公布了公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所需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服務要求等事項。同時,積極順應人民群眾關切,進一步簡化了有關申請材料。
首先,改變以往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需同時交驗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絡查詢;
其次,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復印件,切實減少申請人的辦證成本,有關材料由公安機關自行采集;
再次,申請赴臺出入境證件時,申請團隊旅游簽注不再需要提交組團社發票,申請應邀、商務、乘務、學習簽注的事由材料僅需提交臺辦出具的批準函件。
此外,還一并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個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服務監督電話,廣大群眾在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時,如發現與公告事項不一致等情況,可隨時撥打電話進行投訴反映,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將處理情況反饋給投訴人。
公安部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嚴格按照公布事項,受理、審批、簽發出入境證件,不得擅自增加申請材料;嚴格執行一次告知、首問負責等工作制度,積極推行網上預約、快遞送證等服務,為群眾提供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出入境行政服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繼續創新理念、完善機制,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對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出入境服務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