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用地出讓由賣改租實行土地年租制,即開發企業無須一次性交齊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讓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占用土地的租金,從而緩解投資壓力。在市政府確定“今年公租房占保障房供應套數60%以上”的目標后,西城團代表松巖在分組審議會上提出,鼓勵企業、社會單位參與公租房的建設、經營,建設、收購和管理過程中所涉及的鼓勵政策不可或缺,首要的便是研究制定年租制土地供應辦法。
國有土地使用權年租制是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租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政府交納租金。
“雖然試點地塊還有待篩選,但為吸引社會資金積極參與,公租房通過租賃方式供地的方向已基本確定。”魏成林解釋說,劃撥方式主要用于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項目用地;協議租賃方式主要是由國土部門與公租房建設單位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土地租期的長短則取決于住房保障部門確定的公租房家庭租住期限。通常情況下,土地租賃期不會少于5年,這也是公租房家庭簽訂租賃合同時約定的當期最長年限;招拍掛租賃方式則將在公租房供地過程中適度引入市場競爭,例如,已被實踐證明能夠有效控制地價的“限地價、競租賃房面積”方式今年會大規模推廣,這種方式可以從原商品房面積中“摳”出一部分面積,“貼補”給公租房。
“如果企業建設并持有、經營公租房,以收取住戶租金來收回成本,勢必會拉長回報周期。”市人大代表、北京住總集團董事長張貴林認為,公租房項目嘗試年租制供地,可以攤薄住房建設成本,有利于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保障性住房。同時,主管部門須制定嚴格的企業準入及退出機制,以保持公租房體系運轉的持續穩定。
對于住房保障體系今年主推的公租房,北京將繼續采取多種方式,擴大公租房的建設和供應規模,確保完成2011年公租房6萬套的建設收購任務,使公租房逐漸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力軍。
公租房選址不會忽略核心區
“從職住平衡的角度考慮,我們倒希望產業園區、高校園區周邊能夠建成更多的租賃房。”市規劃委主任黃艷昨天透露,公租房項目選址的主要原則是方便入住居民上班出行,因此,公租房項目選址不會過于偏僻,而會以城市核心區、邊緣集團、城鄉結合部、產業功能區為主,如東直門外小關56號地項目。“如無條件單獨建設公租房,也可以采取配建方式,根據商品房用地規模的不同,配建比例在5%至20%,保證公租房獨立成棟。”
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表示,本市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的進展較快,截至目前,已落實昌平海鶄落村、海淀唐家嶺、北塢等5個集體土地租賃房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