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統籌兼顧提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一般是指一地城鎮戶籍人口占常住總人口的比重。中央和廣東省的“十三五”規劃建議都強調,要促使“十三五”時期“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以便加快落實中央已經確定的使一億左右農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的目標。強調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對于當下中國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轉變發展方式、彌補民生短板、防范社會風險,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
如何統籌兼顧、高質高效提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結合中央已有規定,筆者認為大致可采取以下方略:
——實行差別化落戶。要以有合法穩定的就業和住所等為條件,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選擇、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重點考慮農民工落戶城鎮,兼顧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
——強化均等化服務。重點是要堅守底線,保障基本民生,努力使轉移人口享有與當地人口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要加快發展農村新成長勞動力職業教育,常態化補貼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抓緊出臺遏制就業歧視的專門法律;要逐步實現轉移人口參加社會保險全覆蓋,努力矯正把農民工排斥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之外的現象;要嚴格貫徹執行薪酬保障相關規定,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尤其要防止欠薪現象死灰復燃;要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等多種方式,逐步實現住房保障覆蓋全部農民工;要將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全部納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要努力保障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在確保上述重點的基礎上,還應在政治保障、公共文化、環境保護等方面拓展均等化公共服務的覆蓋面;同時通過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等,不斷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實施精細化治理。一要實施源頭治理,加強基礎制度建設。要全員化完善居住登記,全過程實施動態觀測,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居住證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同時全地域落實網格責任,建立健全房東負主要責任、戶主聯防、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二要實施系統治理,完善社會治理體制。要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讓轉移人口和當地居民一樣既是社會治理的客體,也擔當社會治理的主體;要對癥下藥,維護社區治安可以管治為主,強化公眾參與可以自治為主,建構社區和諧可以共治為主。三要實施綜合治理,創新社會治理機制。要優化立法執法彰顯社會公正,完善倫理規則增強社會團結,實現協同共治增強社會活力。
——探求一體化新路。維護轉移人口在城鄉的合法權益要一體化。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支持引導轉移人口轉讓上述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加強流轉管理和服務,完善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解仲裁體系和調處機制。推進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要一體化。要創造條件實現鄉村就地城鎮化或城鄉一體化發展,促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要改變傳統的拼勞力、拼資源、拼消耗的傳統生產方式,通過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現依托于機械化的適度規模經營、培育專業化的農業工人等,使鄉村建設步入農業現代化軌道。關愛轉移人口及其家眷也要一體化。被關愛的家眷,應包括在鄉村的留守老人、婦女和兒童,也應包括游走于城鄉之間的流浪老人、流浪婦女、流浪兒童。
——提供多元化保障。要建立健全黨政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人力支撐平臺,建立健全物質充裕、設施完備、環境友好的物力支撐平臺,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市場出資、社會捐資的財力支撐平臺,建立健全城鄉統籌、區域統籌、成本分擔的制度支撐平臺;要實現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轉移人口遷入地政府與遷出地政府之間、轉移人口遷入地政府內部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合理分權,把財政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新增指標、基建投資安排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聯系起來,努力消解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以及轉移人口與當地居民之間的三個二元結構。
?。ㄗ髡呤菑V東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廣東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中心研究員)